你好: 我和我大哥在1998年在自家地里共同一起修建177平方房屋,完工后各分得房屋一半,过了半年多,我在分得房屋前自己修配11个平方左右的房屋,在2001年开发区房屋拆迁,当时我们要求开发区把现两家房屋分开量,开发区不给分说是两家房屋是在一起的不给分,只在合同上写有两个人的名义来定合同,当时开发区没给在合同
一家三口,父亲母亲和我,父母退休,我工作(不满30周岁)。 因为条件符合,最近以3个人的名义申请了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打算做为我的结婚用房,并且即将进入摇号阶段。 问题一:我们家是私房,是爷爷的爸爸从旧社会就租借的,一直到现在,已经有60年以上的历史了,现在我们家的房产证归房东所有,但房东没有办理户口,
我与兄长和父亲同住,均已结婚并有一子。房屋是房改时父亲购买后承建的,承建时我们兄弟俩均在上学,是父亲独自承担的所有费用。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父亲和兄长的姓名,没有我的名字,现父母都在。 现在我们这里有城市改造的趋向,我想咨询下,抛开人为因素(如父亲不打算给我或者兄长以房产证没我的名字为由拒绝我分得
我家是农村户口,户主是我丈夫,在宅基地上建房一套,是我和丈夫共同出资建造,家中另有老人,一直赡养至今,现遇村里拆迁补偿,老人有要求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使用权,请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有何依据?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
请问律师政府拆迁原居民是否有用地知情权 不告知我们是建商品房,还是建地铁口,就是说不可以回迁,我们去问不理我们,还说拖过上访期看你们怎么告
2012年从亲属那里买了一套安置房,预付15万房款,由于比较信任,双方未签订合同,只写了一张收条,房子我已开始装修,但新政策下来后要缴20%的所得税,对方要我承担,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但装修已经花了4万多了,请问这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预付款是否可以收回。
到县里信访乡里给我的答复不服,到县里申请复查并且对复查结果不满意,再准备到地区去上访,这时乡里干部叫我不要去地区级信访部门上访了,说给我处理事情,可是乡里干部拖过了我的申请复核有效时间30天后,又不给我处理事情了,让我丧失了申请地市级信访局售访复核的机会,他们的做法真的很无耻,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
有一个宅基地房子,户主是女方父亲,安置人一共四个(岳父母两人,我和我妻子),我现在已经离婚,请问律师,我能够得到安置费多少???急需律师打官司,谢谢!!联系方式..........
城郊的房子拆迁了,我出嫁了但是因为小孩读书问题户口没有迁掉,不过我和女儿立户立开了,居住地还在那个房子里面(地产证上是我,我父母,弟弟),拆迁的时候政府应该怎么赔偿呢? 按理说地产证上批的时候有我的名字在,拆迁应该我签字的,也没有让我签字,父母因为我出嫁了,也没有给我房子,现在小孩读书也因为没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