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在发生纠纷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人购买了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本人是否属于消费者,发生纠纷本人是否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保护
今年八月份我前往河南一家设备厂现场考察了一款制砖机,价值6万余元,经双方协商达成购买意向并签订了合同。在我方所有款项交清后,该厂以设备价格太低的名义拒绝发货,并不承担运费和其他附加条件(这些在合同中都有规定),经多次协商后,厂商发货,运费由我方承担。 但收到设备后,我方发现所有设备都为三无产品(已经
过了保修期 但是产品不提供维修服务。。必须新买一个 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么?
我买了一个盛大A8的密保。。但是我没有在六天内 换掉电池。。没有任何物理伤害 盛大说已经损坏?!。说是漂移时间过大 已经无法校正时间。必须重新买一个。。我问他们那里维修 他们说没有维修服务。。。。。这算不算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而且他们在说明书里根本没有说明 不换电会造成这样报废的后果、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
男朋友前天买了一条围巾给我,但我不满意围巾的款式,昨天就让他陪我去换 但是到了店里,因为他买的围巾价格45元的,我挑的另一条价格28元与原本买的有差价17元,老板不肯退还差价 后来男朋友和老板吵了起来,老板就把差价的一部分15元还给我们,但没有退还全部差价,我想老板可能是为了显示他很大方但又不服气把全部的
房产开发商违约,但拒绝履行违约责任。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买的房子是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协议中写的是“预测绘面积”,且合同中对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以房产局核定面积为准”,现房产局核定的面积小于合同中的预销售面积4.96%,已超出3%的约定。但因是“预测绘面积”且“以房产局核定面积为准”,虽超出合同下约定的处理原则小于3%的规定,还能要求开发商对绝对值超
购买的综合市场中商服铺位,只签订了认购书,市场竣工前开发商改变商服用途(不利于购房人)是否违约?认购书中未约定双方责任,开发商说可以退但只给房款的活期利息,购房人如何争取权益? 类似情况应争取什么样的权益呢?
我订的飞机票,出票的时候发现性别打错了,因为是国际航班,中间需要转机好几次,所以要求航空代理改,他们却说当初定票的时候没有说清男女,就写的男,而且航空公司不看的. 由于定票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前了,买到的是5折的机票,现在已经没有那么便宜的了,我打电话给航空公司,他们说一般性别的问题没有影响,但是最好还是改回来,因
我们一行3人去旅行社报团去上海世博会,准备带着一个2岁的宝宝一起去,宝宝身高不足1.1米,而旅行社却说他们规定儿童80厘米以下免票,超过80厘米就要买汽车座位票,请问这个做法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