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去年注册的一分公司销售出一对手表价格为398元,客户购买已超过1年,现在手表出现问题,客户找表店维修后认为是一次性表芯与当初宣传的进口机芯不符,因此起诉,起诉的对象有2个,一个是原分公司的法人,一个是当时专柜所在的商场,起诉的罪名是欺诈和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我单位的这个分公司去年已经注销,法人为公司一员工,当时销售这个商品也只是属于本地代理。对方现在拒绝法院调解,坚持要求立案,我们估计对方手上并没有相关的当初的宣传资料,请问,这个案件会不会立案,以上2个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立案后请律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
其实不是生产销售,只是一个货运出租司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客户拉货。现在已经被成华区公安局拘留,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厂检查时发现我工厂有5款品牌鞋盒,共不到1000个,且不是成品,价值1000余元,但当时我们并没有在生产也没有在销售,请问这种情况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如何处罚,罚款50000可以吗
我有三个问题 第一,淘宝上那么多卖仿名牌的东西(大多数卖家都承认是仿的)难道都不违法(侵权)吗?如果违法,为什么没人抓呢? 第二,即使是卖真品,但他们都不是商品的代理商(我可以说淘宝上99%的卖家都不是),怎么就能卖呢?也不算违法(侵权)吗? 第三,如果我把从商店(品牌专卖店或有代理权的商店)里买
2007年8月我在昌吉一次性付款购买了商品房,当时该房尚未建好。11月,房屋竣工。次年5月初,我验房并办理入住手续。今天,也就是2010年7月5日,我收到供热公司的一份贴在家门上的通知,要求我限期清缴此房2007年-2008年度暖气费,逾期将依法起诉。我的问题是1,暖气费计收应该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还是从拿钥匙收房之日起?2,
我有一个店铺,当时是掏有16000元转让费才得到的,当时接过来房子的时候合同没有到期,那时候的房租是每个月1200,现在合同到期了,要求和房东续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他一个侄子想干,我们的合同上注明有,乙方有优先续合同权,也就是我有优先权。最后房东说给我续合同,但是月房租涨到2000。但是在那个店铺旁边那有很多和
我有一个关于房产产权的问题需要咨询:前年我家买了一套商品期房,当时由于家庭原因,合同是由我叔叔签署的,现在交房了,希望把产权办给我自己,但房地产开发商说合同已经备案,不得更改,说我叔叔最少要有51%的产权,我想请问问相关法律对这个问题的规定。 好的,麻烦邓律师了,那我就补充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2008年5
我在个人手里买的集资建房的房子,现在开发商只有前4证 以后是否可以办理下来产权证呢?我和个人交易房子时应该如何更名?在开发商那里直接更改可以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