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
关于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 我公司在去年注册的一分公司销售出一对手表价格为398元,客户购买已超过1年,现在手表出现问题,客户找表店维修后认为是一次性表芯与当初宣传的进口机芯不符,因此起诉,起诉的对象有2个,一个是原分公司的法人,一个是当时专柜所在的商场,起诉的罪名是欺诈和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我单位的这个分公司去年已经注销,法人为公司一员工,当时销售这个商品也只是属于本地代理。对方现在拒绝法院调解,坚持要求立案,我们估计对方手上并没有相关的当初的宣传资料,请问,这个案件会不会立案,以上2个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立案后请律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YQ591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7-25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