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

关于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 我公司在去年注册的一分公司销售出一对手表价格为398元,客户购买已超过1年,现在手表出现问题,客户找表店维修后认为是一次性表芯与当初宣传的进口机芯不符,因此起诉,起诉的对象有2个,一个是原分公司的法人,一个是当时专柜所在的商场,起诉的罪名是欺诈和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我单位的这个分公司去年已经注销,法人为公司一员工,当时销售这个商品也只是属于本地代理。对方现在拒绝法院调解,坚持要求立案,我们估计对方手上并没有相关的当初的宣传资料,请问,这个案件会不会立案,以上2个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立案后请律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YQ591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7-25 16: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