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在家丢失一张支票,收款人为空白的,当时家里只有我女儿同学来过, 2011年10月,我在家房间丢失支票一张,收款人为空白,当时房间只有我女儿同学来过,当时未满14周岁,平时关系也很好的,所以没想到是她,故没有报警。我只是多次要求出票人挂失,但是出票人一直在拖,没去挂失,现在有人拿着支票找开票人要钱,如今已开庭两次,钱也已经赔给现在的持票人了,我要求持票人提供合法来源,他只提供一家已经倒闭的公司,使得法院无法查实支票是否合法。因我当时未报警和开票人未挂失,就判我败诉。请问我现在能报警吗,报警有规定时效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受害者由于受到威胁而不敢报警,追述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否仍然起作用?
关于"追述时效"的规定有这方面的确切的规定吗? 如果受到威胁,而不敢报警,时间长了,是否仍然受"追述时效"的限制?
请问,我的一个朋友在上学的时候被人劫钱,那时那人称自己认识黑社会的。报警的话就找黑社会弄死她全家。我朋友就没敢报警。最近无意间看到那人07年因偷窃罪被判刑,请问现在事隔十多年后报警还有用吗? 请问报敲诈勒索罪有用吗。
我从2010年5至2012年11月在同一单位上班,加班从未发过加班费,现发生劳动争议,我能通过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吗
律师;你好,我姐夫在30十号晚上喝酒和别人发生了点纠纷,被父子俩打的肋骨骨折,当时没有报案,以为都是熟人,但是他们现在又说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我现在还可以报案吗、如果报案该走啥程序
《新刑法》今年1月1号起执行,对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时间上是怎么规定的?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这个时间是二审法院从接到发回之日起计算还是从本法生效之日其计算?谢谢!
《新刑法》今年1月1号起执行,对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时间上是怎么规定的?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这个时间是二审法院从接到发回之日起计算还是从本法生效之日其计算?谢谢!
某人以生意为由借款3000元,并规定利息,可是到期日却没有归还,是否可以以诈骗罪报警
当时认为以生意为由借款,想一起合作才借款3000,但到期却没有归还,是否可以以诈骗报警,还是走法院程序,法院是否强制执行?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