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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致死赔偿的有关规定和时效

关于交通事故致死赔偿的有关规定和时效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也有伤,要求要做伤残鉴定,法院也明显倾向对方,为对方解脱说:"对方家没有钱,就是判了也没有钱,还得判缓,别后悔等”请问:按照我国相关法律,《1》对方在现在条件下,法院也条件给予判缓吗?《2》法院在此案中的全效处理时间为多长时间《3》就法院所言,判了对方说没钱,我该如何处理?有劳各位老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bfaf……(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04-0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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