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发生交通意外,行人被摩托车撞了,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当中提及当事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但已注销,有档案号.但是我怀疑是否真的具备,我可以有什么途径查询?
但是,如果是当事人利用其他方法,让交警作假,可以有其他方法查询吗?直接到当地车管所可以查询吗?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2010年10月7日下午1点10分梁玉党骑电车带孩儿到内乡县上班、上学,行至312国道由东往西第一个进入城区岔路口,梁玉党看 左前道长距离没有车辆,后边车辆慢速行驶,足以满足左拐进入城区公路,可就在将要驶出312国道时,左后方驶来一辆长挂车挡住去路,梁玉党当即刹车——一无所知……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梁玉党所骑电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我方将车子因车后轮轴损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右侧修理,未修好后,采取了在车辆前后方堆放树枝的措施后离开,晚上有人骑两轮摩托车载人,碰撞车子尾部,造成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当日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醉酒后超速驾驶,.我想咨询应该怎么做出比较公平的判决!!
我老公开摩托车被小车撞到对方是醉酒驶车转弯时没打转向灯三个月后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一个星期后要我们拿过去改责任重新定请问交警可以改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改
我有一亲戚在塘步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两架(一架为贵港车)和(一架为深圳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其父亲受伤。但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主要责任人‘摩托车主要承担40%的责任:另外两部车的车主各承担30%的责任。现在摩托车伤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现在可以向另外两个车的车主索取赔偿吗?点样索取?交通认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