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快一年了 ,有签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有到期,现在应公司货源不足突然听说要裁员,我是其中一个,后来又说不裁了要放我两个月的假,【工资结清】假期过来后还可以来上班,如果上班后还是没有货做还要继续放假。请问如果我要走的话公司要怎么给我劳动赔偿?、
在公司工作已经有2年了,这是第3年。 我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署,但是在公司有累计工龄。 因为金融危机,公司决定裁员,不是因为个人在工作上有过错。 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赔偿我多少钱?这些钱里需要缴税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现在因为经济危机好多公司都要裁员,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可恶的是他的裁员被美其名曰为"协议离职"当天把你叫去谈话(其中有人事也有我们的主管)然后当天就让你收拾东西走人,很多人不愿意签字,他就跟你软磨硬泡,说如果不配合档案上可能会留下污点,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怎么会这样?!
您好!现公司在裁员,我是2005年进公司的,最后一次签合同时间2008-8-1起至2011-7-31,按2009年劳动法,应该经济赔偿多少?
年初起,公司要求我们每月无薪休假两天,也就是工资打九折,直至2009年年底,还签了补充变更协议。目前公司又要开始裁员,这时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是按初始劳动协议的工资赔偿,还是按原工资的0.9赔偿才是合法的?
合同三年,我07年7月23日进公司,到2010年12月30号到期,现在公司裁员该赔偿我哪些呢?
我是07年7月23号进的公司,试用期是6个月,08年1月1号开始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到期是2010年12月30号,现在公司裁员,我在其中,那么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另外补偿金的税是按照总和来扣还是按照月工资的税来扣?另外从进公司到现在未休过年假,上个月领了结婚证,婚假还未休,属于晚婚,公司让我一个月内休完,
本人为苏州某公司一名职员,本企业为英国独资中国区一子公司。昨天公司单方面宣布因效益不好欺骗性协商裁掉公司职工35名(本公司共58名员工),另有23名员工欺骗性安置。公司态度异常恶劣,给出的赔偿条件异常苛刻。因此员工相当愤慨,自发形成了所要赔偿委员会,选举了五名代表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开始拒绝与代表协商,后
我是07年11月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出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该如何计算呢?当初进公司的时候人事说明试用期是2000,转正以后是2500 ,但是没有列入劳动合同中。平时工资是稳定发放的,但是公积金跟养老金每次都晚交,是不是能多赔点呢? 关于公积金养老金每次都是扣款的,但是账面上显示11月了交的是9月份的钱。
我是07年4月23日与公司签定合同,到09年10月27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公司裁员,但赔偿只有赔偿金额的70%,现在已经签完离职单了,还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