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给予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金,现在就是补偿标准达不成一致,公司肯定是要按比较低的标准来给,而我查到的资料: ①劳动法47条“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②“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3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工资等” 因此我认为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应该是我离职前一年拿到的全部工资的总和除以12个月,包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季度绩效、年终奖、过节费、异地补助(我常驻外地,过去一年中每天都有异地补助)等 (二)公司规定离职要扣工作服的费用,按月份折减。工作服属于劳动用品,这种行为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当初在公司的强迫下签了字说明接受这一点,还能不能要求退回工服不扣钱? (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的基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3200,月度绩效800,季度绩效平均到月800左右,异地补助1300,请问代通知金可以包括哪些?
我是2006年11月27日进公司的公司是项目工程,三个月试用期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注明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聘,仍为一年.在今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分设生产公司,本人提出转岗留在原公司,不去新公司.后公司未给出明确意见到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零两天本人考虑失业的风险等又申请去新公司,两天后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现已在
由于现在单位的经营不善导致现在需要裁员~我签了3年的合同~到现在为止在本单位还没工作满一年,现在他要和我解除合同,那赔偿金应该怎么陪我。 是按每满一年一个月的陪~还是按我的签的合同的年数陪我。 现在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大家帮我下谢
我是2004年5月来现在公司上班的,以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但2008年3月-现在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于近日(09年3月25日)辞职,我想请问一下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之类的,依据是什么?
我想问如果考核不合格而不能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怎么赔偿员工补偿金?
我们公司今年与我签定的合同到期,而今年公司发了份文件下来,讲今年考核不满80分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会按劳动法赔偿;我想问如果考核不合格而不能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怎么赔偿员工补偿金?
是否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我2万元身份置换补偿金的权利
我在某国企工作13年,由于公司经营形式不好,我工作的13年中没有给职工涨过工资,我一家人都在该企业工作,由于生活所迫,2009年5月我自己联系了南方的一个新单位开始新的工作,至今没有和原单位联系。09年12月底原公司单方面发文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原公司开始买断工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劳动合同并实行工龄买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我丈夫88年在陕西勉县黄金公司井下采矿因工去世,当时只解决了3600元抚恤金。由于家庭困难,家有四老两小,让我顶替协议工,89年工作至2001年,公司放假至2008年公司破产,未给我们解决养老保险和工龄年钱,根据新劳动法农民工是否能得到相关的政策补偿?2001年至2008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工龄?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5月份供职于广东一家公司,后公司将我外派郑州工作至今,现在公司宣布将郑州办事处撤消,期间公司与我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