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月18号到广东东莞一家电子厂面试的,19号开始上班,但我上了十几天班后发现该公司有很多地方我不满意,包括加班时间加得太晚6:30-10:30有时还更晚,工作环境差(这些面试时都没说,我也没问)工资试用期1300转正1400,平时加班10/时,星期六也是10/时星期天才13/时(这些是面试时知道的)所以我决定不住了辞工,但公司经理告诉我要扣除我这十几天工资的一半(进厂到现在公司都没叫签劳务合同,只是进厂时在简历表的背面有《厂里的规章制度》里有一条规定试用期辞职扣除工资的50%,因为当时我没想到我会在试用期辞职所以我就签了)我知道他们的规定是不合劳动法的,但经理告诉我是我自己去面试的,不是他们强迫我去的,所以他们得按厂里的规定来,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面试时公司人事部告诉我第一个月发80%的工资。我的工资为:基本工资820+各项补助=1460,一个月下来我的全部工资=1460+加班费=2480,扣税后到我账户上的只有一千九百多,我想知道扣除20%的工资是扣除基本工资的20%还是扣除全部的工资呢?还有这种扣除工资是否合理? 谢谢!
我是从事模具技术人员的工种,,,刚初试的这厂说工作制度是26天8个钟的...试用期工资底薪1800---2200......可我进厂面试时说时间还没改..一两个月后现有得8个半钟改为8个钟....底薪给了我2200....可是3个月过了,,还是8个半钟...去跟他谈工资他又说我工资是里面最高的不能加了,,这种行为是不是存在有欺骗...辞工要提前
我现在一家塑胶厂上班,劳动法规定的22天制,是不是必须从月初至月底不论双休日连续上满22天去算的?而上夜班时间要比白班多上半个小时不算做加班,也就是白上的,所以我不想继续做下去,进厂时合同期是三个月才能辞工,不然三个月之内的都属于急辞工,而且扣除十五天工资和159块以外保险,请问厂方的做法和法吗?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现在在工厂存在很多这样的现象:(1)进厂的时候,试用期没有签约,做了五六天,加班加点太累,撑不下去,辞职不批,工人拿不到工资;转正后,签约,合同表示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辞工,否则扣除半个月的工资。因为有这条合同,员工辞工,单位一概不批,就是为了讹农民工的半个月工资,这条合理吗?
过年没回家,辛辛苦苦的打工赚来的钱,到发工资发现扣了差不多一半,现在领导都不承认我辞职,给我打的旷工,我该怎么办?
我去他厂时他说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九小时一天是八十加班另外算,他说如果不干要提前一个月说,我干了将近二十天要辞工,我几乎每天都加班 他扣了我一半工资,他说我没有提前给他说不干所以扣一半工资。他厂还不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试用期没有签订合同的,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还是怎样?
我现在在试用期内,多次向老板提出辞职未遂,老板总是以要招到人给我走为由。我想知道我公司一直都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属于试用期内,还要几天就满一个月了。请问我到时候要求老板赔偿的话,是怎样的赔偿法呢?盼能有热心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