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京沪高铁三标段五工区水电十四局的,详情是这样的,“小边”受济宁辉煌钢结构的委托在我工区承包小型临建设施(如接水管,生活区的零星项目等),现在工程早已完成,委托书以及合同早已失效。后来“小边”又受兖州三鑫经贸公司的委托在我工区干其他零星工程,可能由于什么原因,“小边”想把工程款结到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名下,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知道“小边”以前是以“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名义干活,所以把工程量开成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但没有合同,再委托书也没有。我们经营部把结算单开成了济宁辉煌钢结构的,补了一份合同,但只是他单方面的签订,我们单位还没有签字。结算单到财务就被卡下(原件结算单后被小边抢回),钱没有付。兖州三鑫经贸公司随之把“小边”的授权收回,我们与三鑫也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小边”告我们,传票已经到项目部,受理的法院不是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我们属于曲阜市),而是兖州市的法院,传票我们没有签收,小边就以一份没有证据的结算单告我们,“说:结算单开了,领导都签字了,为什么不给我钱?”,兖州三鑫还给我们扯,工程款到底付给谁,我们该如何面对官司,怎么办?在这里先谢谢你!!!
律师同志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09年6月为一家单位做了一个工程7万元,工程完成后该单位推拖没时间验收,每次催要工程款都拖延时间。当初合同上规定工程完成后1个月不验收就默认被施工单位对工程无异议,现在该单位总是拖欠工程款不给。请问我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概代理费用多少?
我家在农村修建新房,将工程承包给亲戚,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亲戚从房上摔伤,目前已伤愈出院,在医疗过程中相关费用共6万元均由我家垫付,请问此类事故应如何划分责任?双方分别应承担多少钱?谢谢!望回复,为盼! 注:目前工程款已大部分付给亲戚,尚剩下余款8000元。 补充:
我公司是发包方,将一工程直接发包给一工程公司。合同约定工期为六十天。但是工期满了后承包方没有竣工,逾期了快两年了,故我公司将该承包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在审理的过程中申请了工程质量鉴定,鉴定后也申请了修复费用评估鉴定。法院现在一定要求我们公司组织工程验收,待验收后看工程是否合格再分责任
我在一家安装公司上班 前年做了一个工程 今年结算发现少了3万块钱的线 请问一下我要负什么责任
我在一家安装公司上班 前年做了一个工程 今年结算发现少了3万块钱的线 请问一下我要负什么责任 并且我算什么罪
我们公司收到一张过期的专用发票,导致无法向甲方结算工程款,只想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等待判决,而不用律师
我是武汉市天顺冷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9年4月向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中央空调一台,该公司应于2009年7月开出专用发票一张并即时交付我公司,但我公司在年底结算时发现该发票仍未送达,经催问才发现原因是该公司陈志刚业务员将该发票置于其抽屉内了,因而我公司于2010年01月22日收到盾安机电开出的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