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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收到一张过期的专用发票,导致无法向甲方结算工程款,只想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等待判决,而不用律师

我们公司收到一张过期的专用发票,导致无法向甲方结算工程款,只想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等待判决,而不用律师 我是武汉市天顺冷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9年4月向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中央空调一台,该公司应于2009年7月开出专用发票一张并即时交付我公司,但我公司在年底结算时发现该发票仍未送达,经催问才发现原因是该公司陈志刚业务员将该发票置于其抽屉内了,因而我公司于2010年01月22日收到盾安机电开出的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玖万元整)及货运发票(发票金额为贰仟元整)共两张,而开票日期却是2009年07月03日,因专用发票有效期限为90天,该发票已明显过期且已跨年度,从而导致甲方不与我公司结算工程款。
后来我公司多次与盾安机电交涉未果,向浙江工商所投诉请求调解,依然无效,因此希望有律师根据我司说明的情况愿意提供诉讼状。谢谢!
(另:过期发票原件以快递形式已寄往盾安机电)
武汉市天顺冷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电话:027-88615262(吴总)
     QQ:1014633718
 E-mail:tanchanglove2006@163.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hant……(河南)
提问时间:2010-05-1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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