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有一套房子我父亲已购买可是没有办理过户爷爷生前也没有留下遗嘱现在要拆迁了我父亲的四个弟兄要来分房 我们要怎么办
父母离婚,离婚的时候法院将我判给父亲,姐姐判给母亲,然后母亲改嫁给了张某,在母亲与张某共同生活的时间我未曾与母亲断绝来往,并且积极的尽了赡养义务,现在母亲的再婚夫张某病故,请问我有对张某的部分法定遗产继承权吗?还是只有姐姐有? 同理,如果父亲过世,判给母亲的姐姐有没有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母亲过世,父亲再婚,已登记,父亲过世6年,父亲留下住房一直由儿子住,继母另有一套住房现出租,继母退休有工资,自父亲过世后与继母无联系,父亲住房是单位福利房,是由父亲和母亲的工龄买的用母亲留下的钱,现需更名,如何办理, 如何起诉,我们能得到多少,会强制吗
我们是香港人,妈在07年在香港去世,在大陸与我父共同拥有一个物业,有5名子女,现我爸想將物业全部(连他自己的部份)转給我,其他兄弟姊妹都赞成,请问应如何办理继承房产?在香港要办什么?在国內要办什么? 有什么公证书要出?是否要一份其他兄弟姊妹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是否我帶同这份公证书和父亲到国內办理就可以,
1992年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拆迁房于98年拆迁,房屋按房改售房办理产权证,用的父亲与母亲的工龄,父亲原还有一套旧房,也是房改售房,已经占用父亲的工龄,两套房屋能否重复使用工龄?该房屋是否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该拆迁房全部由我出资,拆迁房屋还需要办理继承么?
我母亲五年前去世,去世后留给我一处房产,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因为要更名所以去做了公证,其他都已解决,就是公证员要我出示我母亲的父母的死亡证明时出了些问题。我的外公,外婆均在我母亲去世之前早已去世,外公在1982年(有骨灰证),外婆在1953年左右具体不详,(这点在我家社区街道,还有两名老邻居都已经证实。)
我爸去世后留下一房产,因我妈再婚,当年就房产一事专门立了契约,指明房子归我所有,但需给我妈住过百年,所以这些年我妈和继父一直住在老房子里,现在房子拆迁造了新房,我继父的儿子也造了新房,继父名下还有一处老房子,请问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二老以后的养老问题)?他们二老是否还应该继续住在我的新房
老夫妻两个,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有一个儿子早逝,留下一子,由小儿子抚养,老太太死后,老头尚在,立有遗嘱,说在他们百年后,他们名下的房子(房产证是老头的)由这个没有父亲的孙子继承,并且遣嘱经过公证。可在老太太死后不久,这个孙子却要其他的叔叔伯伯们到公证处,领了“公正申请表”,要他们填写。而他的这些叔叔
请问:我父亲生前修建房屋时就将房屋产权证登记为我的一个弟弟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留下母亲和我们三个弟兄,有房屋产权证这个弟弟家对我母亲很不友好。请问:我母亲、我和我的另外一个弟弟有权分割(继承)该房产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