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某私立学校的教师。
学校于2010年3月5日跟我签订为期半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上的期限是这样的:试用期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5日,正式聘用期为: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7月15日。
试用期并无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只是在正式合同上写上以上那些条件而已。
可是从三月份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我们还没有收到本次签的劳动合同。就算是要拿到教育局去备案也不用这么长的时间的。
现在,我和学校的另外四位老师下学期不再在学校任教了,而学校又以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而拒绝支付暑假工资。
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从哪方面入手?(在社保局打印并盖上社保公章的社保清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是否还需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双倍的工资予我们?而这双倍的工资指的是从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之间这段时间的薪酬吗?还是只是暑期双倍工资?)
除了社保单可以作为证据外,这个学校没有工资条给我们,每次都是去财务室签名现金支付。而且还规定每个入职的教师都必须购买学校工作服,强制性的在月工资里扣除200元服装费,但是却并不肯开相关收费的收据。
现在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仲裁的有力证据证明我们在学校工作过?
律师您好: 请对我的不期打扰表示谅解。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个理发店打工,原先签订了一个1年半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签订了一个2年的合同,截止2010年6月1日合同期已满,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期满后离开本店2年内不得在本店方圆2公里内从事相关行业,例如自己开理发店或与其他理发店签订合同,若违约则赔偿100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我在家贸易公司工作,签了劳动合同3年半,有禁业限制但没有经过劳动局盖章。今年我出来跟朋友合伙开了公司,经营同类产品。那家公司起诉我,理由是我在职从事同类经营,要赔偿30万。事实上我已经提出辞职2个月了。合法吗请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半,于09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到2010年8月合同期结束,约定工资为固定工资。由于公司效益不好,2010年4月份接到负责人口头通知把工资下调到底薪+提成的形势,工资比原来下调一半。并口头承诺旺季会恢复原来的工资,合同上面没有改变还是固定的。4月末我们安排轮休淡季假。6月份在休假上班后接到负责
本人于2009-12-20日进入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当时是通过上网投简历应聘的。出于没有毕业,所以公司没有帮买保险。(公司说没有毕业让不帮买保险)。每天上班7个半小时,每星期休息一天。2010-6-30日正式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并交了辞职报告。离职日期为7-15(因为7-15号发工资)。就读的职校班主任告诉我可以回去领毕业证,但
签订了三年业务员的劳动合同,只履行了不到半年,我没有过错公司以能力不行为由随便调动工作岗位,没有任何文件或通知通报。公司规定每周休一天,其余时间算请事假扣薪,平常的加班也没有加班费。签订劳动合同后只给员工投基本的五项保险,三个月的试用期不给员工投保。我可以针对这些方面提出赔偿要求吗?违约金、赔偿金怎
我于4月12日进入一单位,并签订一份为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4月12日-6月12日),但合同上面只有试用期工资,没有转正工资(为空白)。试用期满后,但当初口头约定转正工资3200元。现做满一月后才发现才给我2800元,现在我不想干了,我如何维权?现任然没有签转正合同。是否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资?
2010年3月23日我来这家公司上班,在应聘时说试用期2个月,签定劳动合同。可试用期早就过了,而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签。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辞职。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需要什么证据? 你刚才说4月23日以来的工资是指今天是7月8日,哪就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吗?是这么回事,另外补偿一个月工资是怎么回事?另外我们平时周六也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