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房,他们决定在他们走后让我继承,我家其他子女也都同意,这件事如何操作具有法律效力?是写遗嘱好还是写赠与协议好?
我奶奶有两套房屋(房产证是奶奶名字,房屋是济南市80年代单位福利分房购买的),前年奶奶去世,爷爷一直在房屋内居住,户口本上的户主是爷爷的。现在爷爷想把房子给两个孙子(爷爷有三个儿子,两个孙子,1个孙女),请问如何以最简单的程序办理完毕(继承或者赠与),请高人指点,谢谢! 注:如果其中一个儿子不同意,不做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请问,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他写了遗嘱把房子留给唯一的孩子,再婚的配偶是否就肯定拿不到房子了,也不能提出异议? 如果现在把孩子的名字加上去,是否不用立遗嘱也可以?
请问使用权房屋是如何继承的,我的母亲和我的继父婚后生活了15年,继父名下有一套使用权住房,该住房户口上只有我母亲和继父的名字,并没有他儿子的户口,请问继父过失后,他儿子有继承权吗?如果没有该使用权房将来动迁后变成产权或者现金,他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继父有一套使用权房屋,户口本上该使用去房子地址有前妻,他儿子,我妈,继父四个人的户口,之前是他前妻居住(因为当时离婚法院判他前妻有居住权),后因为动迁给了她前妻15万,并由公证处公证了他前妻与此房再无关系,现在继父去世,因为还没有回迁,我妈想要这个房子,按照使用权的市价,应当给他儿子一部分钱,让他儿子
15年前我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当时父亲厂里政策是有一套房的职工不允许再买房,所以就用了我在新疆舅舅的名字买的,现在父母有矛盾要离婚,妈妈怕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节外生枝,就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过户要交个税,我想问如果舅舅把房子通过赠与的方式给我的话需要什么手续,要有多少钱?(比如手续费、税款
我母亲于2009年去世,父亲与母亲于2008年付了30%的首付,其他款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还贷期限15年,还贷人是父亲、我和我的妻子,2012年,我父亲退休,没有公积金不再进行还贷,目前是我和我的妻子在还贷,该处房产证于2010年办下来,证上的名字写的我父亲。2011年父亲再婚,请问继母有权继承吗。我应该怎样避免不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我本来是农村户口,但读大学的时候把户口迁出了广州学校这边,现在毕业了,我想要把或者搭在我姐夫那里,我姐夫是广州户口,我想问,那这样,我还能继承我家里的房子和土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