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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使用权房屋继承分配问题II

使用权房屋继承分配问题II 继父有一套使用权房屋,户口本上该使用去房子地址有前妻,他儿子,我妈,继父四个人的户口,之前是他前妻居住(因为当时离婚法院判他前妻有居住权),后因为动迁给了她前妻15万,并由公证处公证了他前妻与此房再无关系,现在继父去世,因为还没有回迁,我妈想要这个房子,按照使用权的市价,应当给他儿子一部分钱,让他儿子与这个房子再无关系,请问应该按照百分之多少给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kang6……(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3-0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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