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债权人,有人04年就向我借去26万元办厂,08年1月他还来2.5万元后再无还款了,现在,我想和他打官司,要他还所剩的钱,他提出已的钱2.5万元要从本金里扣除,我说:在他还2.5万时,就已产生利息4万余元,应该从已产生的4万元利息中扣减,如果已产生的利息不够扣减的话才能用本金做抵,而在利够扣减时,就不该动及本金,你说对吗?请依法指导,谢谢!!
对方96年从我这借30万,至今未还。我要起诉。我的问题: 1-根据诉讼费和借款数额挂钩的原则,我的诉讼费的多少取决于30万本金还是取决于30万本金和其利息的总和? 2-被告原始欠条没有约定借款的利率。我们在2008年最后一次的借据写的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再追加30万,总共还我60万”。我把这个借据提交给法院了,但是我
律师您好,有一民间借贷案咨询,请先看欠条原文: “我在1996年向XXX借款现金10万元(十万元)整,至今未还。考虑到借款期间给债权人造成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和利息因素,经协商同意再追加给债权人XXX10万元整,共计人民币20万元(六十万元)。欠款人:XXX 2008年11月01日” 我是借出款的人,是原告。以上是欠条的原
借朋友3万元,有欠条双方说好一分的利息,只还本金不再还利息,
我借给朋友3万元,有欠条当时双方说好一分的利息,十年后还没有还,他还说只还本金3万元不再还利息,我可以起诉他么?该怎么办?
借了高利贷,还不起本金了,但是总还款已经超出借的本金及民间法定4倍利息
我朋友3年前借了人家50万元高利贷,月息4%, 直到08年底先还了28万部分本金后,还差22万本金未还, 但是出借人居然把一个月利息加到22万本金,说要还23万,而且利息是按23万本金来计算4%月息就是9200元每月,3年了,到现在我朋友连28万本金及利息总共已经还了92万左右,已经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利息范围,按照民间借贷规
拖欠信用卡公司4万多元(含本金和利息)和银行贷款3万,请问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律师您好!我弟弟从去年开始欠了几家信用卡公司总共本金2万多元,本金一直拖欠了可能有半年了,利息有陆陆续续在还一点,可是他一直不听催还电话,有约半年了。另,2008年9月他向一家银行贷款3万余元,至今未还,银行律师最近找来了家里。请问:他的这种情况,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若是,现在信用卡总欠金额大约有4万多了(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第一款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末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的期限延至2001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换借款本息,就保证而言,丙对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