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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本金和利息的债务案件

本金和利息的债务案件 对方96年从我这借30万,至今未还。我要起诉。我的问题:

1-根据诉讼费和借款数额挂钩的原则,我的诉讼费的多少取决于30万本金还是取决于30万本金和其利息的总和?
2-被告原始欠条没有约定借款的利率。我们在2008年最后一次的借据写的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再追加30万,总共还我60万”。我把这个借据提交给法院了,但是我现在反过头来认为:从96年算的利息加本金应该超过60万了。我想重新上诉,要求被告按照国家银行标准贷款利率还款。法院一般会按欠条约定的60万判决还是会按照我所起诉的按照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归还我欠款?
3-从96年借款的30万,到现在未偿还,按照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大约还我多少钱?
4-我已经提交给法院被告写的“经协商偿还我60万的欠条”了,我的诉讼状也是写的偿还我60万,但没写还偿还我利息,我现在想按30万起起诉被告还我本金和这12年的利息,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百鹭游舞(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8-12-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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