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打了辞职报告,在家休息了3个月。后来,公司领导又邀请我继续上班,我上班了。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工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谢谢。
是在同一家公司的工龄。
我在某公司从2003年工作至今,但是在2003年至2007年公司都没有和我签合同的!在2008年才签了一份一年的合同,现在公司要在我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到时候我能领到这几年的工龄补偿吗?(公司在2003就有给我买社保) 谢谢!
我已为同一个老板工作十几年了 从他手下第一家(工作十年上),调到第二家(现工作三年),如今告知要辞退本人。 他说,第一家已注销,补贴由第二家算起,只能给一个月的补贴。 问,这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请问:本人从1974年-1990年在镇办企业工作,因为企业接近倒闭,由当时镇劳动服务所出具介绍信去国营企业应聘,1990年前在镇办企业的工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我是2009年6月5日与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试用期合格后工作至2010年10月请假20天后再回公司上班,于2010年11月15日以另一工作职位签了合同,到2011年11月公司要裁员,请问我的工龄是从2009年6月开始计算(累计)还是从2010年11月开始计算?若是累计计算的话,我国的哪个法律中有规定,望知道告知,谢谢
我是湖北省的一名高校毕业生,2009年8月参加“三支一扶”,期限是三年。在服务两年后,我考上了四川省的公务员(工商系统),按湖北省的政策好像是满两年后可以计算工龄,但四川省工商局说要按四川省的政策,服务期满才能计算工龄,(四川的服务期是两年)。但四川工商局说我服务期未满,不给我计算工龄。请问我服务的两年
我爸是1961.7盐城农校中专毕业的,当年补分配到大丰农场任技术员,次年9月,就下放到农村了,其间也做过村小学老师、任过村小组组长,直到1979.3才落实政策到镇农科站为技术员,直至1997.7在该站退休。工龄只算了20年。也就是说下放都没有算工龄。
被公司降职降薪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我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管理岗位,工资未注明。在实际用工过程中,担任的职务是公司副老总,每月实发工资为8000元。在合同履行到一年时,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下岗协议,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协议中约定了,下岗期间每月公司发生活费800元,协议期满,我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公司同意继续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