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所欠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吗
我前夫在2006年干工程欠朋友100万元,因为赔钱了,所以至今未还,我是这两年才知道欠钱的事的,因为当时我是不同意他借钱的。2012年初我们离婚了,我带孩子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声明所欠外债与我无关,而且还欠我和孩子抚养费40万元,至今未给。从2003年开始,他就从未给过我和孩子一分钱。请问我是否要分担他所欠外债?
你好律师,因生活矛盾遭老公的屡次家暴后带着不到三岁的儿子回娘家与老公分居了,分居期间男方没有付半分钱的抚养费,回娘家几个月一直在家带孩子无工作,因手头上本身就没什么钱,回家都是我娘家父母养着我和活,孩子生病都是父母拿钱出来看病的,此期间我向娘家借了比款,而且向我父母写了借条,目前我现在刚刚开始工作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债务,离婚后是双方共同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债务,离婚后是双方共同偿还,还是由借债方承担
婚姻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借外债,离婚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债务吗
在婚姻期间,女方用不同贷款渠道向外借下巨债,此债务没经得男方同意,且男方不知情,如果现在离婚,婚姻期间女方债务,不知情的男方需要承担吗?承担多少? 所说的看是不是家庭开支等使用!子女读书,保姆工钱都是公公婆婆负责出的,每月也没有给家里伙食费,或许就买奶粉,玩具这些用在子女身上。问题是她现在在出面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