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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吗?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吗? 我前夫在2006年干工程欠朋友100万元,因为赔钱了,所以至今未还,我是这两年才知道欠钱的事的,因为当时我是不同意他借钱的。2012年初我们离婚了,我带孩子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声明所欠外债与我无关,而且还欠我和孩子抚养费40万元,至今未给。从2003年开始,他就从未给过我和孩子一分钱。请问我是否要分担他所欠外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飞而(吉林)
提问时间:2013-08-1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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