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份很重要的快递1月1号从北京发往香港,结果十多天都没有收到,再网上查询快递追踪,发现只有一条发往北京公司的记录。和相关人员联系之后,发现快递公司没有按原先承诺的2-3天送达,也未将实际情况及时通知于我,在未经过我的同意之下改用圆通发往香港,发件单号也未通知于我。工作人员对此多次推脱责任,我屡次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和追踪,最后发现快递13号仍未送达。这个文件事关学业申请,尽快送达非常重要,为此我曾为文件保价。快递公司以没有丢失文件和没有延迟赔偿的法律规定为由,拒绝给予相关赔偿。我想进行相关咨询,快递公司由于不负责任对顾客造成的损失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我14号发件北京到青岛,21号仍然没到,我网上查询快递追踪,发现我的快递发到哈尔滨又发回北京,18号才从北京又发往青岛,发送的是很重要的文件,可以申请赔偿吗?
韵达快递把我的手机寄掉了,他们以我未保价为由只赔60到500,但是我快递的手机价值3550元正,我没有同意他们的赔偿金额;我有购机票据以及包装发货的视//频为证; 我不清楚他们的保价事项,他们收件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我保价,现在他们的收件员不承认;但是他收件的时候不光没有告知我保价,连我发的是什么都没问,还没有提
通过EMS邮寄一台手机,现丢失快递公司只答应赔三倍邮资,这样合理吗,在法律上是怎么样规定的?难道不需要原因不需要认定责任的吗。如果是样子,那消费者的权益何在
有个案子,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判决,都上诉了。但是三个月过去了,始终没有开庭。 后来才知道,是原审法院一直没有将案卷转到二审法院。请问在这个过程中,一审法院做法是否妥当?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违反了哪条规定?受害人应该如何应对?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私底下两人签转让快递公司合同,没有和总部签合同,这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他转让他所经营的一部分地段给我,并没有营业执照,当时我是知道的,并签下了合同,现在反悔,这合同还有效吗?谢谢!
在网上买东西,商家没有经过淘宝订单就直接给我发了一件货到付款,收到快件后,快递员坚持要先交货款、签字后才能查验货物,我和快递员口头约定先交钱再验货,有问题再协商解决。交钱后打开经过比对查验,发现完全只是一个空壳,和快递员协商,去快递派送点找领导解决,到了快递点,快递员还是把货款交入财务,并要求得到寄
我是一名在校统招专科大三学生,2013年上半年是实习期,大一(2011年6月)与学校、企业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当时签订时学校方面说如果将不去企业可以,就要赔800元(实习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但是现在我们面临实习,学校要求我们必须去这个企业实习,否则延迟毕业证发放。但是我们不愿意去。学校给的说法是,交800元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