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于2010年7月31日到期,公司说不再续签。哺乳期到2011年2月11日结束。 按劳动法合同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但公司好像宁愿赔偿,不再续签。 这种情况我应有经济补偿金,请问我能要求多少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法律条文说明这种情况该有怎样的经济补偿?
你好!我是2009年8月10日生的双胞胎,目前尚在哺乳假期内,在原单位可享受每天两个小时的哺乳假时间,但后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原工作现在在一家新单位上班,请问一下,在新单位上班可以继续享受该假吗?现在新单位以我没有在新单位享受过产假,所以就不能申请哺乳假为由拒绝让我休哺乳假,请问是否合法?谢谢
1、我从怀孕起向单位请假直到生完孩子,请假期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 2、我因家里无人带孩子,产假满后我继续向单位请假半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还要求我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所有费用,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
您好!我是今年6月份的预产期,准备请产假,但和公司的合同也到期了,今天领导打电话说产假半年后就不用来上班了,但是公司会支付我基本工资到小孩一周岁,这样的话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可以具体怎么赔偿?麻烦您了。
我儿子目前9个月大,被女方丢弃了4次,最后一次时间长达2个半月了至今一次未回来看儿子,目前儿子由我妈妈抚养,现在我是否能起诉离婚 还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而且我们去年4月结婚的,她去年7月份就有离婚的想法,这个是最近在房子里她写的一份日记里发现的。
我妻子在某公司工作6年,签订合同时,中间还有一家公司介绍到现任职公司的,2010年3月末被辞退,辞退理由说是到工作年限了,而且按照公司规定还签订了辞退合同,不过我妻子还在哺乳期,孩子出生才3个多月,像这种情况,是否违反法律,能否起诉
我今年4月份刚给老公生了孩子,在做月子期间发现老公出轨,老公在我月子期间,对我和小孩态度极其恶劣,目的就想逼我先提出离婚。现在我手上有第三者写给老公的邮件(内容涉及两人之间如何亲密)、老公的手机通话短信记录、两人的开房记录(因为工作关系查询得知) 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是老公父母婚前买的,我们07年2月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