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般的家庭用电线来说,开关插座线用2.5㎡,空调线是4㎡,照明线是1.5,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想知道的是哪个法律法规这么规定的?因为有一家客户的房子是我们装修的,都按照最大用电量给他安装了,当时说好的是按标准,但是这一家人比较赖,我怕他拿这个说事,所以最低用的都是2.5的,工程结束后他们也签了字,对工程量和结算单都认可了,就是一直不付钱,后来过了2个多月又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但是到期后拒不支付,躲来躲去的。去他们家要钱还破口大骂。不得已告上了法庭。现在他就说质量有问题,说是电线要全部是6㎡的,我们安的不合格,但是也不要我们换,就是要扣钱,一共水电材料加工钱才收了4000元,现在说最低要扣一万五,还要赔偿他损失。要是不赔偿他就到死都不付钱。而且合同和结算单欠条都是他儿子和老婆签的字,法院开庭他们一家也没有到,之后法院又定了日期他们家也不去,法官打电话之后他去了,说最低要让一万五,我说要谈的话必须他儿子或者老婆去才谈,因为所有签名都是他儿子和老婆签的,他还很嚣张,说是我是什么人,他儿子怎么可能见我这样的人,还说欠条没什么了不起,他抢都要抢回来。
还有他们家台阶上原来有3根柱子(木头的),用了20多年了,上面全部是裂口,我们接过来之后给他刷了油漆,现在他说裂子是新开的,说我们刷的油漆都掉了,还不让我们去看,说是敢进他们家的门就要打人。态度十分恶劣。总之不要我们去修,就是要扣钱。还说要打到州上去,他州上有人。我想问问法院通知他们家几次都没有到庭,而且后面去了一次去的也不是被告,态度还十分恶劣,还扬言要整死原告,这些法院也不制止吗?我们的证据有:合同,预算,结算,材料验收单(指定材料到工地之后经过客户验收签字的单据),双方对工程量方量的确认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还有被告打的欠条。
我们属于包工包料,预算上写得很详细,包括材料工艺什么都有标明。对方的儿子今年26岁,而且这个单首先是和他儿子谈的,后面他父母也来谈。但最终敲定是他儿子,商量好第二天要签合同,到了第二天他们家说他儿子不在,于是合同就是他老婆签的。但是之后工地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和他儿子商量的,只有材料什么的是由他们两口子验的。最后方量的核收是他儿子要他爸妈一起和我们收的,双方都互相签了字。之后他们家又提出了疑义,然后我方又主动找到他家重新确定方量,这一次他儿子没有说什么了,就说考虑到大家都处了这么久,多少让一点,我方就很爽快的让了2000元,因此他儿子在结算表上签了字,并标明了欠款总额41600,并说9月份一定付清全款。之后打电话也不接,所以在9月7号我又一次去到他们家,刚好他儿子也在家,为了尽快拿到钱,因为这些都是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我叫他儿子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时间,约定9月16日付21600元,剩下的尾款20000元十月底之前付清。到了9月16日电话能打通就是一直不接,之后也打了不少电话都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尽量抽时间过去他家看,明明看见他儿子的车子在家的,他们家的人就说他不在,也不给开门。直到十一月8号,去到他们家,看见他儿子的车子在院子里,他们家还是说他不在,我们在他房门前叫了半天都没动静,叫他去叫他儿子,他就骂我们,说没几个钱,天天去他们家要,他儿子有了自然会给的。还乱骂我们一通,我说我也不和你吵,既然协商不了就只能走司法途径了,他还要来打我,不过最终没敢下手。就说就是躺着也要打赢这个官司。我从他们家出来之后就去找了律师写了诉状。律师的意见就是说我是依据欠条去讨账的,事实都很清楚,直接告他儿子支付钱款就行了,说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建议我不用请律师了,花费太大。之后我就把他儿子告上了法庭,法院的人了解情况之后说我这个案子要母子俩都要告才妥当,因为法院找他们家的时候他们就互相推脱,叫我撤诉重新告的。于是我又撤诉重告。至于说他为什么不签收而要妻儿签收是这样的原因,因为他是从四川来我们这入赘的,他们家的经济什么的都是老婆和儿子在管。
还有最后一点,因为我们合同上对于施工中途减项是有规定的,减项的话客户要承担30%的违约金,他们家减了的项目共计24837.3,按照约定是要多支付7449元钱的(这些结算时都没有算在内)。还有合同约定: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材料或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总价2‰的违约金。我们的合同是5月10日签的,约定的是5月12日付60%(53949.6元),第二次是6月2日付30%(26974.8元),尾款约定的是7月12日付10%(8991.6元)。但是实际付款是前后一共付了3次,每次都只付了1万元,每次都拖。本来我是不想和他算这些的,但是他们家态度实在太恶劣了,说是我都闹到法院了,他们家更是一丁点亏都不能吃,要求扣除有一个油漆工在他们家吃了几次饭的饭钱,还有完工之后请我的师傅吃的那一顿饭也要算钱,还有他们家院子里的红砖用了几块也要算钱。我说这些都是小事,你尽管扣,我愿意承担。
今天下午法院还要求我去调解,请大家给我点意见,谢谢!对了,那个车子我托朋友去查了,车子不在他儿子的名下。负责我们这个案子的法官说这一家是老油条了,叫我不要告了,他给多少就收起来了事得了。可是我真是不甘心,我那帮农民工的工资我得要回来,不要回来我拿什么给人家回家过年,大家辛辛苦苦一年不容易啊,都是血汗钱。
那天我们去法院参加调解了,可是法官说我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说是我没有装修资质,我的解释是这样的:因为我们是卖材料的,店名是安居装饰材料经营店,我们卖材料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是只买材料,而有的是需要安装的,顺便其他的一些小的工程也会叫我们做,因此为了区分光要材料和需要服务的客户,我们就有两枚章,一个是安居装饰材料专用章,另外一个是安居装饰工程专用章,然后网上下载了一份家装合同。也仅限于一些小的装修,比如案件中的这一家就是农村土木结构的房子的装修,我想问一下这样也需要装修资质吗?再说了这个合同是在大家都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的,难道是无效合同?
法官说我的是无效合同,要我多让点钱,大概也就是被告提出的一万五左右,和解了算了
如甲乙双方,签约合作,而乙方在未按时完工且擅自退出,给甲方造成后期损失。后尾期工程由甲方自行合格完成,现乙方提出要求甲方付其全额工程款,甲方该如何处理?
大家好,我们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当中没有提及保证金;在此之前与甲方口头约定另一项工程我们按甲方要求交了20万的保证金,至今这项工程也未开工,此时甲方却将二者混为一谈,拒不退付20万保证金,该怎么办
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1月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完毕,验收单据上的签字日期是2009年3月24日,保修期是两年(2009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24)。 合同额共计225000元,已付180000元,还剩33750元工程和11250元质保金未付, 我想咨询的是:1、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应该追究多少?
我公司是一家供水企业,5年前替政府做了一个管网工程,由于材料质量问题(材料是政府提供的),常常爆管,用户拒绝交纳水费。公司向当时的工程指挥部反映后,指挥部把由于管网及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由材料供货商、工程施工方、拖欠水费的乡镇办事处及当地的供水企业进行分摊,由指挥部盖了章。 请问如果拿这份盖了章的
沈阳现在不是有一个惠民工程么,给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自来水的换管工作。据说是要求整个单元的所有住户同意就可以集体给更换老旧管线。现在因为有一户人家不同意导致整个单元都换不了管子。现由是新装修的房子不想有损失。这个换管所带来的不便,砸开的装修由谁赔付。目前的纠纷是整个单元的住户都想更换,理由是:上了年头
老人有四个儿女,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三个子女只想分得财产,但是不愿意抚养老人,现在只有大儿子一人抚养,请问房产财产问题怎样解决。如果想走法律程序,都需要哪些资料和证明?
村里进行新农村建设,之前家里看上了一块地基,交了一半的钱,立了字据,当时村里说好是60平米,但地基没量,字据里也没写清,不过但是有证明人,现在村里说那地基没那么大,因为跟另一家村民的自家房的地基相接,要我们自己跟那家人商量,他不肯。结果现在那家人盖房子,要用他那闲置的地基,但他也不够地方,没经我们家同
我和朋友开店,因性格不和,分开,是他提出来的,他要店,把我的股份退给我。散伙时候,清理所有货物和其他资产,算出了应该退还我多少钱,现在时间过去3个多月了,应该退还我的钱还有一部分没有退还我,我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