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纠纷问题
可以委托律师反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电话010596268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方利益,如本案中的甲乙双方为合作施工,则第一,应看是以谁的名义与发包人签合同;第二,合作协议对工程款支付及违约责任等约定是否明确;第三,乙方的违约行为是否足以导致不支付工程款。
由于本案涉及问题负责,请来电咨询133 8192 2307李律师。
甲方有权不支付全部工程款并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付违约责任及工程延期的损失
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可以电联。
我会于2010年8月19日在济南利豪大厦举办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所遇风险问题处理研讨班,本次研讨班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审判长冯小光、原中化建副总刘玉柯、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张水波、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曹守晔讲授。
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策略,同时,为办理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非常实用的技巧及方法。欢迎各优秀律师光临学习,请联系我索取详细信息,贾研13811667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