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电线的问题
一、关于家装电线标准问题。
家庭装修所用电线的标准:电线铜芯单股线.照明1.5平方,普通插座2.5平方.空调.厨房.热水器等功率较大的则用4平方专线。这是行业的标准,不是法律规定的,而且你已经超过这个标准给该业主进行安装,应该说关于电线的问题,你方是没有质量问题的。
二,业主以过高要求抗辩工程款的给付及要求赔偿损失缺乏事实依据。
一方面,业主对装修方的工程质量有异议,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鉴定,如果不申请鉴定或鉴定无质量问题,或者说业主的要求过分,都不能抗辩工程款的给付,否则不仅须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还应支付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就本案而言,你方的装修符合交易惯例,行业标准,对方且没有提出任何鉴定申请,即便是以过高的要求为有提出申请,法院也不一定会同意鉴定,因此业主要求减免工程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要求赔偿更是毫无依据。
另一方面,双方已经对价款都已经进行了结算,事实上可以视为双方对于材料采用,施工标准都已经认可。业主再行提出所谓的过高电线材料标准更是毫无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案你们双方早已经结算,而且已经十几交付使用,最迟从结算之日起就应支付工程款。对方的抗辩没有任何依据。
此外关于柱子油漆的问题,其实是小问题。当然,对方同样是主张质量问题,同样也验收并交付使用,一样也不应该存在据此抗辩工程款的说法,当然装修有个保修责任,如果核实确实是工程保修责任,那你方可以依法保修。当然这是另外一个保修法律关系的问题,并非你方质量不合格,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据此拒绝支付工程款。
三、关于案件程序上的问题
第一、此案是业主作为原告起诉,原告开庭不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对于业主不到庭的做法,法院应该拿出应由的法律权威,法院其实可以直接裁定业主撤诉,请就此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主张权利。
第二、本案对对方起诉你方质量问题,即便法院驳回对方请求,不支持对方,法院也不会判决对方向你方支付,因为法院审案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因此对于你的要求,如果你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款项,你最好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及时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这样法院判决后,对方再不支付的,你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实我想你也不想打官司,但对于此类业主,你不得不多留个心眼,提起反诉。
四、你方现在应该怎么办?
综上,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 要求法院裁定对方撤诉;
第二、法院怕对方闹事,不支持撤诉的,你方可以提出反诉,法院不接受反诉的,你方可以另行提出索要工程款之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如果对方提出鉴定,你方用结算单抗辩,或者让法院去了解下电线安装的行业标准,要求法院不做毫无意义的鉴定,以免浪费诉讼资源。
第四、催促法院办案,避免案件拖沓。
最后顺祝维权成功。
你好,你的证据充分,工程经对方验收认可,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对方应当依双方约定支付工程款。现在你可催促法官尽快送达,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对方采取暴力等违法手段侵害你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你可采取报警、向媒体曝光等手段维权。
你好;1、你们证据充分,相信法律,一定胜诉;2、对方怎么说是他的权利,没有证据说了等于没有说,法官不会采纳的,不用理他,也别生气,赖账的人都耍赖吗;3、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民事纠纷一般无赖可能通知几次才到庭,也要理解法院吗!解决问题是只要的。
证据充分,权利应受保护。一分钱也无需让。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你方如约履行了合同,对方也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了,你方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方没有如约付款就属于违约行为,你们可以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那么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2-22 18:49
1,关于电线安装标准的问题。
法律对于家庭用电的电线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符合安全标准即可。通常在装修时会按照行业惯例来走,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既然你们的装修合同没有对这个电线的标准做明确约定,那么只要你给对方安装的电线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即可。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提供的电线完全符合行业标准,在验收时对方也认可签字了,所以你方没有任何的违约行为,视为验收合格。
更何况如果对方主张你方安装的电线有质量问题的话,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是必须要证明线路有质量问题的,且需要有司法鉴定结论报告,否则的话应当认定产品合格。所以对于这个电线标准你就没有顾虑了,你方无过错。
2,关于对方欠款的问题。
你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对方拒绝付款,你可以基于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立即支付,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拒不付款也不出现的情况,你将剩余的款项作为债务处理即可。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当然你已经起诉的情况下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了。
3,关于如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问题。
对方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属于违约行为,你在要求对方还款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其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 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 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4,关于你方的优势和对方态度问题。
跟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方的优势在于你的证据比较齐全,最重要的是对方已经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了,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你们交付的工程有质量问题,所以对方的所谓质量不合格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至于对方不来开庭等,法院完全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缺席判决的程序而言,只要原告提供证据,证据链完整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原告主张,所以被告不来反而是好事。
而对于对方的态度恶劣的情况,你可以向法庭反映,对方在法庭上都如此嚣张的话法官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等作为惩戒,不会让其肆意妄为。
5,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你可以接受法院的调解,如果对方愿意接受可以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与判决同等效力。
但我估计对方这种态度是会调解不成的,你大可以等法院判决,对方态度恶劣不来开庭等都不会影响到你的判决结果,你取得胜诉判决后直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即可,既然没有谈的空间那么就彻底放弃谈判直接等法院判决即可。
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二审为3个月。但法院通常在每年的12月20日结案,20日之前结不了的案子都算作第二年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这个案子肯定是明年审结了,法官就没有压力会慢慢审,最快也要3个月一审结束,二审如果有的话还要三个月,所以你这个案件最快也要6个月后出结果了。
建议积极应诉提交证据即可,根据总体情况分析案件对你有利,你是掌握主动权的一方,不必担心,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你想多了,放心
如果对方说你安装的不合格的话,需要对方来提供证据证明。你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和工程量确认单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余情况由对方来证明,如证明不了,就应该判决对方来承担还款责任。
合同合法有效。督促法院尽快送达和开庭
权利应受保护。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是包工包料?
2、还是包工不包料?
3、对方的儿子是否未成年人?
4、对方的儿子签字确认的金额是多少?
5、对方为什么不签收而主妻儿签收?
6、你向法院起诉对方的事实与证据经过律师审核了吗?
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你保留好证据材料。
按合同约定处理,督促法院尽快送达和开庭.
既然对方已经打了欠条,没必要再让步,坚持法院判决以后可以在执行中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