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双方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现有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摩托当时属于正常行驶后座还带一2岁小孩由北向南行驶,自行车由西向北左转弯由于是个三岔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车辆又多没能及时过马路,而转回由南向北行驶,导致双方相撞。双方的责任认定是什么?是谁负主要责任?
我朋友上次从一个横跨公路的桥尽头的一小路口过马路,从桥上面快速下来一辆自行车撞到了朋友,自行车骑行者倒地脸察破出血并送医院,我朋友也倒地了所幸我及时拉了她一把没有大碍,头起了一个苞,但没有去医院,当时我们过的路口前面50米左右有一个丁字路口的红灯把机动车辆拦住了,而那个桥有明显的标志,非机动车辆是不能
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导致自行车主死亡,电动车主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一老太太骑自行车逆行与一小伙子相撞,导致老太太脑淤血,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就报警了 一老太太骑自行车逆行与一以电动车的小伙子相撞,导致老太太脑淤血,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时现场没有破坏报警了但是不知道老太太是哪里人。
去年我侄子骑摩托车(摩托车有牌但是没有驾驶证)自西向东行驶与一逆行的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相撞。当时也没报交警 我侄子出于好心 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了1800元的住院押金 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法院该如何判定责任啊
4月19日晚我妻子骑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行驶,有3名行人横穿自行车道,未走斑马线,其中一人走到自行车道中间时突然转身向机动车道跑,与我妻子相撞,导致我妻子骶骨第三节骨折,对方未受伤。交警认定我妻子负全责。请问对方有没有责任?谢谢!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6月26日在由停车场出来转向主车道的过程中,一在机动车道逆向快速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由车头右上角大灯处翻至车体左侧,现先行垫付医疗费七千元,伤者经过全面检查仅多处软组织挫伤。警察已于当日扣留我车辆,伤者现在无恙,因涉及后续营养费等问题拒绝出院,我是否可以拒绝再支付费用,等待交通责任
去年10月28号清晨5点左右,我骑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骑行,与等候公交车的老头相撞(他没有站在等候区而站在了机动车道上),结果造成老头盆骨边一根小骨骨折,我马上将其送往医院并准备报警而家属和老头都称不要报警了只要看好就可以。一个月后医院让他出院并开出出院小结。为此期间我承担了所有的费用。请问律师我是不是要
我无证驾驶摩托车以骑自行车相撞,骑单车走错线路腿被撞断要我付医药费现在付两万多了,交警说我全责,骑自行车真的可以乱走线路而出事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