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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机动车道上的逆行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认定

机动车道上的逆行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认定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6月26日在由停车场出来转向主车道的过程中,一在机动车道逆向快速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由车头右上角大灯处翻至车体左侧,现先行垫付医疗费七千元,伤者经过全面检查仅多处软组织挫伤。警察已于当日扣留我车辆,伤者现在无恙,因涉及后续营养费等问题拒绝出院,我是否可以拒绝再支付费用,等待交通责任认定后承担该有的责任?我的车至今还在扣车场,像我这种案例,责任认定应该几天能出来?我大概要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w06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7-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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