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能缺席判决吗???传票送达了,开庭故意不到庭;撤诉后再起诉如果被告还未到庭,法院应怎样判决???
2010年6月双方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但是我后来发现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0年3月就把婚前以他名义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卖掉了,还欠下巨额债务后逃跑了,他和他爸妈都找不到了。今年一月份我已经在公安机关报了人口走失。现在想去法院起诉离婚,想请问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缺席判决离婚
请问一审判决离婚案件里未作判决的共有财产上诉时是否可以请求。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请问在一审判决离婚案件中,诉请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离婚案件,夫妻结婚的所有金器【含男方赠与的钻石手链、钻石戒指、结婚对戒、女方母亲的项链(借戴),个人黄金手链】,婚姻续存期间男方将金器全部偷回家,女方发现后立即报警,警察上门查看抽屉完好无破损,钥匙在女方这,警察认为是丈夫之前已配备了备用钥匙,故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做了个受理记录。 在离婚判决中,女方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传票女方收到未出庭是否犯法? 如果缺席判决会不会是他说什么是什么?他提的条件女方都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传票女方收到未出庭是否犯法? 如果缺席判决会不会是他说什么是什么?他提的条件女方都得给他?
缺席判决离婚后四年,被告提出财产方面的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律师您好! 6年前我与前夫感情破裂,几年不知他的去向,因生活无着,我已将仅有的一点共同财产花完,因此离婚时我在诉状中提出没有共同财产,法院通过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对方应诉,对方届时未来参诉,最后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也对没有共同财产的主张予以认定,并依法将判决情况登报公告。如今四年过去
公告送达已期满,法官开庭判决时要求被告下落不明证明,不然说难办了.立案时给了QQ聊天等记录,法管也说没有公证过.请问,谁能开下落不明证明给我?谁又能为我的证据公证?这不是成心为难我吗?当初公告送达前法院也是给被告通了电话的,对方也不告知地址,说自已居无定所等,而当初离家出走也是不辞而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