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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离婚后四年,被告提出财产方面的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缺席判决离婚后四年,被告提出财产方面的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律师您好!
6年前我与前夫感情破裂,几年不知他的去向,因生活无着,我已将仅有的一点共同财产花完,因此离婚时我在诉状中提出没有共同财产,法院通过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对方应诉,对方届时未来参诉,最后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也对没有共同财产的主张予以认定,并依法将判决情况登报公告。如今四年过去,被告忽然提起财产诉讼,请问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我可否以此来抗辩驳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6ls(陕西)
提问时间:2012-02-2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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