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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的过错,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女方的过错,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女方是过错方,女方今年41岁,第三者是个男人小女方11岁,受害方男人是女方的和法丈夫,女方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几年里面,女方跟小她11岁的男人在受害方家里对外说是姐弟同居5年,而第三者的小男人则对外称女方是老婆。现受害的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的过错,那么请问一下:1、受害的男方可不可以告女方和小男人重婚罪?2、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PE7270(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1-12-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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