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和我前妻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我每个双休日归我探视孩子,但后来探视孩子期间我带孩子跑了,意思以这样逼对方复婚,但对方不同意,后来找到孩子就再也不让我探视了。 时隔3年后,我无奈起诉法院,法院的人开始也不知道该给我直接强制执行探视还是首例起诉案件,稀里糊涂受理了,因为我也不知道程序,只知道为了恢复我的探视权。但法官明显向着她,我起诉书里写明我错了,恢复探视权,并把民政局离婚协议给了法官。 法官却在一个很不庄严的屋里给我们调解,而且只按女方的要求给我调解,并且分开调解,不在一起,他们说什么我不知道,法官总是说:女方要求我一个月看半天,我肯定不同意,我认为法官这个时候就违法了,因为他明知道有调解协议,而且我的诉求是恢复探视权,却在那重新调解探视时间,并说你民政局的调解不受法律保护,你带孩子跑过,我们判也这么判,我希望有录音能查证. 我只知道我犯错,你可以终止我的探视权,随着危害事件结束恢复探视权,事实当孩子被她找到后就该恢复探视,我耽误了3年才起诉,已经算是惩罚.法官无权随便改变废除并说我之前调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这明摆着有欺诈和违反原告诉求的可能,导致我当时盲目的同意了他的协议,不公的协议是这样的:3年的抚养费一月200让我补齐,半个月探视孩子半天,以后每个月由200抚养费增加到300.请问法官这种做法有违法之处吗?怎么证明他违法,维护自己的协议,申诉成功?我觉得我很冤,希望好心的法官给指明一条路,应该怎么做?万分感谢!!!!不知道要求上级法院调取录音可以吗?但他调解的那个屋我也担心没有,更可能他们不给调取录音.
司法调解协议书,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愿,损害原告的利益,按的手印也不是原告的,而是原告的子女,法院可以宣
司法调解协议书,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愿,损害原告的利益,按的手印也不是原告的,而是原告的子女,法院可以宣判调解协议无效吗? 签字 按手印都是原告子女的 而不是原告的 协议书有效吗 ?
司法调解协议书,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愿,损害原告的利益,按的手印也不是原告的,而是原告的子女,法院可以宣
司法调解协议书,意思不明确,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愿,损害原告的利益,子女代父母签字按手印,法院可以宣判调解协议无效吗?
法官A为法官B审理案件的当事人保管材料,并在法院门口当众审阅材料出主意.法官A的行为,算不算违反高法的"五个严禁"
公司因违反劳动法,己经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如果我们进行仲裁时提出辞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
公司因违反劳动法,己经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如果我们进行仲裁时提出辞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 因劳动纠纷而提出辞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那方面的补偿。
我在办离婚。2月9号出庭。被告男方没出庭。执行法官说要我自己回家去跟被告协商。我是因为没办法才诉讼离婚的,我没办法回去跟被告协商。我当时就拒绝了法官这种说法。现在法院都没进一步给我判决。我该怎么办?还说要我提供证据。我已经给了我们分居10年的证人证词。因为被告家乡不是我出生地,我去都是在城里住宾馆。他家
最终调解不成,法官说只有等待择日宣判了。恳请盼望您还是一如既往的关注我的案件,衷心的谢谢您!
:也许是作为对六一的献礼,30日,二七法院经过审委会的审查后又召集我们原被告作最后一次调解,法官建议我们将我叔婶当初买房时所出的工龄工资3万元拿出了,补偿他们,尽管我爸爸去世我家没有经济来源,我妈为了法官不至于太作难,还是答应了,然而我叔婶却不答应,他还坚持收回我家买了十年的房,并且只答应还我当初买房
我和前妻离婚,协议离婚的,协议里规定每双休日归我看,但我离婚时想不开想复婚,带孩子跑了两回,对方就不让我看了,无奈我三年后起诉法院,我不知道法院该怎么受理,总之我的起诉状是恢复我的探视权,并且承认我的错,愿意承担抚养费等,而且把民政局的调解协议和起诉书都给了法官,我只知道可以中止探视权恢复探视权,其
女方外遇怀孕起诉离婚,被告答辩状以女方怀孕为由,认定女方违反婚姻法46条同居,被告也未有确凿证据证明同居,调解的法官也一直以婚外情怀孕就是同居关系,以外遇导致离婚应承担赔偿责任,偏袒被告要求女方赔付3万块赔偿金。如果不同意调解,法官说到时候开庭也一样这么判。 在如此证据下,单就以怀孕为由判女方赔给被
对方有错,我坚决要离,为什么法官还劝我接受调解,并给钱对方?
女方与他人外遇怀孕,有医院出具手术证据。女方辨称被强奸,真是无语。我起诉坚决要离,孩子也归我抚养,我没要求对方抚养费。也没有共同财产。前两年我给女方寄了近30万元。法官不判离,一直想调解,并说我在国外打工经济条件好,想要离,就还要给女方20万。女方身体健康但好吃懒做不工作,为什么法官还要我给钱对方?真是
男方提出离婚,孩子一岁一个月。女方不同意离婚,但同意调解。调解中,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小孩自己会抚养到大。因为男方平时拒不履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从不出生活费和医药费,所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若干(男方月工资1300,女方以小孩早产身体虚弱多病为由要求男方月支付600元。)法官以没有一次性付清的先例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