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官违反意愿的调解算数吗?????
法官违反意愿的调解算数吗????? 几年前和我前妻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我每个双休日归我探视孩子,但后来探视孩子期间我带孩子跑了,意思以这样逼对方复婚,但对方不同意,后来找到孩子就再也不让我探视了。
时隔3年后,我无奈起诉法院,法院的人开始也不知道该给我直接强制执行探视还是首例起诉案件,稀里糊涂受理了,因为我也不知道程序,只知道为了恢复我的探视权。但法官明显向着她,我起诉书里写明我错了,恢复探视权,并把民政局离婚协议给了法官。
法官却在一个很不庄严的屋里给我们调解,而且只按女方的要求给我调解,并且分开调解,不在一起,他们说什么我不知道,法官总是说:女方要求我一个月看半天,我肯定不同意,我认为法官这个时候就违法了,因为他明知道有调解协议,而且我的诉求是恢复探视权,却在那重新调解探视时间,并说你民政局的调解不受法律保护,你带孩子跑过,我们判也这么判,我希望有录音能查证.
我只知道我犯错,你可以终止我的探视权,随着危害事件结束恢复探视权,事实当孩子被她找到后就该恢复探视,我耽误了3年才起诉,已经算是惩罚.法官无权随便改变废除并说我之前调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这明摆着有欺诈和违反原告诉求的可能,导致我当时盲目的同意了他的协议,不公的协议是这样的:3年的抚养费一月200让我补齐,半个月探视孩子半天,以后每个月由200抚养费增加到300.请问法官这种做法有违法之处吗?怎么证明他违法,维护自己的协议,申诉成功?我觉得我很冤,希望好心的法官给指明一条路,应该怎么做?万分感谢!!!!不知道要求上级法院调取录音可以吗?但他调解的那个屋我也担心没有,更可能他们不给调取录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dsxhl(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11-20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