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10年后,合同到期后,没签合同,出了劳动争议后是否视作自动签了无固定合同
1.请问大律师们,这怎么算呢,99年进的公司。11年到期了。后来就没签合同,现在离职,11-12年的1年里是视作无固定期限呢,还是视作未签合同。 2.公司要在北京市里搬迁,原先合同上没写工作地址,但太远了。来回要4个小时路程,我可以不去吗,不去老板说就主动辞职,要不就跟去,我可以不去吗。到时候不去老板说算旷工处理
我是上海的 我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签的,签了1年到2008年12月31日,但公司到了2009年1月8日才和我说不在续约, 问:1。那我在2009年1月8日前没有得到如何通知继续工作是不是可以视为于公司续约, 2。他要不要赔偿代通知金 3.还有2006年公司没有帮我交三金,现在补交金是算2006年交金的钱算,还是以现在的钱补交 4.
我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已经工作超过2年,这样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们单位,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这次单位要将我们这些人都下岗回家。但是,我们事实上已经在单位工作超过2年(06年4月--06年9月,07年4月--09年4月,09年8月--至今),请问,按照新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我怎样维权
工作累计满10年,但还在本期的劳动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立即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等劳动
工作累计满10年,但还在本期的劳动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立即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等劳动合同期满?谢谢
本人到月底1年的劳动合同即将终止。 公司在那以前也没有通知要和我续签。而且现在我也不想续签了。 因此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提出不续签后,是可以做到合同期满,还是必须要有一个月的移交期?
您好!2006年5月8日校长托人事交给我签确定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的本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从2006年5月8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第二次,续签合同期限:也有固定期限:从2007年5月8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第三次:改变为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延续的劳动合同从2007年5月1日起生效,并重新确定以下新的合同条款民:有固定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5年,之前签订了5年的合同,到了今年3月到期了。然后单位没有再和我签过合同。请问我有什么损失吗?到了明年3月满一年后,是否和单位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然后单位就不能随便辞退我了?谢谢 再提一句:如果不算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如果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我叫我离职,他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了么?也
在一个公司工作1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法律是否默认续签合同?
2010.11.1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现在已经是2011.11.21日。合同是不是在2011.11.1日就到期了?公司既没有提出续签合同,也没有说要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作为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劳动利益。后期会产生一些什么纠纷吗?如果重新续签合同,续签的日期应该写什么时候呢?谢谢!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5年了,现在合同到期了,自己不同公司续签,但是又有工伤案未完结不能离开公司,请问这个期间公司是否会发工资给我,如果我走能不能获得辞职的经济赔偿呢?(我听人说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以上辞职可以获得赔偿金是否是真的呀?)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9年5个月,因合同到期,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关系,是否能够像公司索赔9年半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