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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是否视于续约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是否视于续约 我是上海的
我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签的,签了1年到2008年12月31日,但公司到了2009年1月8日才和我说不在续约, 
问:1。那我在2009年1月8日前没有得到如何通知继续工作是不是可以视为于公司续约, 
2。他要不要赔偿代通知金
3.还有2006年公司没有帮我交三金,现在补交金是算2006年交金的钱算,还是以现在的钱补交
4.经济补偿是2008年一年拿一个月,那2009年我也作了几天有没有半个月,
5.我加班严重但没有加班工资,合同上写了以换休来补偿,但除了有几次早上晚到公司,其他的没有多休息一天(可惜加班时间没有书面的证据,但有很多人知道,客户也看到我加班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atm……(上海)
提问时间:2009-01-14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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