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北京朝阳,公司改制时,对房屋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后的价值高于原房屋购买原值(发票值)。 请问房产税的计算,是按原发票值还是按目前的评估值作为计算房产税的计税基数?有无相关的文件规定?
离婚房产重审案件,2011年重审一审被告已经提交房屋评估申请,二审还能申请以现值重新评估房产吗
离婚房产归属重审案件,原被告04年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离婚房产判归原告。 07年被告不服一二审房产归原告,申诉至高院,08年高院裁定指令中院再审, 2010年经中院再审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011年原审法院重审,2011年 重审一审判决房产归原告,被告不服又上诉至中院,2011年重审一审时被告已经 申请法
夫妻2人共同买了一处房产(一手房),签合同上是2个人的名字,现在有一方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那么在房产
夫妻2人共同买了一处房产(一手房),签合同上是2个人的名字,现在有一方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那么在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手续?最新的法律有什么规定?
由于纠纷新建成的房屋被对方开50装载机拱毁。承重墙拱倒,钢筋水泥立柱被拱,上下出现两条裂缝由于内有钢筋所以没有拱倒。 上圈梁下垂。楼板、房顶开裂。主体已变形。 派出所委托物价局对房屋估价。但据了解物价局只会对损毁部分进行估价,对主体变形没有资质进行鉴定。对派出所提出请求要求进行鉴定派出所却不予理会。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妈妈有套房屋,政府以修桥为名进行征收(共200多户)。但是进行产权调换的补偿的却是一个开发集团,因为他们要在这里修建新房!我妈妈的房屋在底楼(产权为住房),但是与我妈妈平排的一家为门市,对于评估房屋的时候,我妈妈的房屋以前是租给别人做生意或者住宿的,该怎么评估才合理?政府
我妈妈有套房屋,政府以修桥为名进行征收(共200多户)。但是进行产权调换的补偿的却是一个开发集团,因为他们要在这里修建新房!我妈妈的房屋在底楼(产权为住房),但是与我妈妈平排的一家为门市,对于评估房屋的时候,我妈妈的房屋以前是租给别人做生意或者住宿的,该怎么评估才合理?政府按照与我妈妈楼上住户一样的价格
如题 房子在2000年企业改制已经写了合同属于我个人,但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企业一直不肯出具相关证明。该怎么解决?
离婚后房屋财产纠纷,法院委托进行了评估,但因为房产属于单位按照房改房政策卖给个人的旧房(1980建成,砖混房)而且因保密单位原因规定单位为第一回购人,这种情况下按照市场价格评估是否合理?能否要求进行二次评估?
我原有一套成本价的售后公房(产证权利人为我一人,72平米,花木,1999年)。另有一套动迁房(产证权利人为儿子、我、老伴三人,78平米,三林,2002年)儿子另有一套商品房(产证权利人为儿子、儿媳、孙子三人,120平米,三林,2007年).因我与老伴年纪渐老,想把花木的售后公房卖掉后买进一套三林有电梯的120平米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