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上海,现马上要拆迁搬至外地,没人愿意去那里。请问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怎么算赔偿金额。
国企单位,现在想外包公司一部分,首先解除员工的合同,让员工跟别家外包单位签合同,工作10年以上的按1年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就交人事处,不找关系就给分配不好的岗位,(完不成任务就开不出工资的岗位),这样合法吗? 我工作10年了,合同到期,还没有签长期合同,我现在怀孕了,现在的部门也
07年3月1日入职,08年一月起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工资怎么算
我是2003年进公司的,前面一签过4次,从2008年又已签了3份合同,算是无固定合同,公司快撑不下去了,如果倒闭,是从2003年开始赔还是从2008年开始赔。
我是06年6月28日入职, 我今天和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我想问的是 1)公司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对吧? 2)公司必须和本人协商赔偿,才可以终止,对吗?3)我想要求公司赔付n+5的赔偿金, 因为我掌握一些公司的机密信息。我可以拿到吗? 请帮忙回复。非常感谢
你好,我在国有企业工作15年,已经签过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身体原因从去年连续请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在以前工作岗位工作,但是公司无法安排其它岗位给我,目前公司通知我要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另公司意思如果赔偿那么失业保险金我将不能领取。请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