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脚被茶几砸伤了,脚趾的骨头断了,现在包着石膏在家里休息,医生说要2-3个月才有可能好,我这情况能申请工伤赔偿吗,能申请的话金额是多少,要走什么流程呢?麻烦各位律师了
你好我去年在上班时的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电瓶车对方是汽车,交警判定各50%的责任,今年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谈好并已赔偿。公司帮我报了工伤,但工伤管理处却告知不好双重赔付,(只好赔付什么差额什么的)说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请问这是否合法,解释是
在砂石厂工作却不知何故死亡,家人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工作单位想推卸责任说是病发身亡,我想说做完尸检再说,如果不是病发身亡,是不是就可以告工作单位,要求赔偿
去年5月份工伤,四个手指致残,经劳动保障局评定为六级伤残,公司在章丘,家住泰安,农村户口,住院期间公司安排专人陪护,报销伙食费、医疗费,积极给与治疗,现在还在原单位工作,请问这种情况下都有哪些赔偿?公司还需要有赔偿吗?
我买了一车煤,买煤的把没送到找的人卸的煤,我把钱都付给卖煤的了,收据是买煤的开的统一的价,搬煤时工人自己不小心把脚砸了,不是很严重。现在他来找我们赔偿。请问我在这个过程中承担责任吗?能不能从法律角度详细叙述下?谢谢
您好:我爸一直是跟老板做了10几年的工地管理工作.未签劳动合同.今年的6月份不幸摔到手骨折,摔后下午还是进行作业,在后跟老板要求赔偿,是说20000,我爸口头答应,钱未收.但仔细一想确实太少,像这样还可以重新要求合理赔偿吗?需要提出那些赔偿要求,以及赔偿后以后有问题在赔偿的的相关协议书等,请帮忙回复一下,谢谢
你好!我公司员工在7月6日上班途中出生意外,导致脑震荡、软组织挫伤,住院20天。后又复查3次,现已康复上班。这员工是劳动公司的人在我们这里上班。现在还可以不报工伤,是否可以报医药费。谢谢!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包工头手下干活一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在工地上搬水泥的时候,水泥倒下来把右腿弄断了,在医院住了20多天,包工头付了12000元的住院费,1000元的生活费,我朋友右腿做了手术,明年的这个时候还要在做一次手术,目前包工头只赔偿住院费12000元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部分,另加8000元作
江苏省高级法院: 我叫王芹,1980年进盐城市电化厂石灰窑工段从事卷扬工,由于长期吸入粉尘,得了尘肺病,肺出血,在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现在呼吸困难,长期依赖开电风扇来帮助呼吸 ,不能闻任何有刺激性的气味,特别香烟味,不敢到公共场所。 2011年1月经市劳动局认定为公伤,我多次跑到盐城市化建办公室及盐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