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来源存在是否合法的争议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时法院可以立案审理吗
有人用刀将我刺伤并逼我签了一份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书,事发后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把他们逼我签合同的事说的非常清楚,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却拿着逼我签的合同上法院把我起诉了,诉讼标底要我陪偿他三千万元人民币,我们当地中级法院却以那份逼我签的合同给立了案并且已经进行正常审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立案审理吗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如果能起诉也能报案请问那个方法比较好?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
下面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如果构成,如何可以推动公安机关立案?
我公司员工(司机)利用公司配发的加油卡(两张,只配发给同一辆长途车使用,分别为江西省和广东省使用,),在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无故加油,记录显示在某日4分钟之内分别在两省同时加油,合计200升。经过检查,从07年至今该辆汽车平均百公里耗油40升,总计超出正常用量27000升,涉及金额14万元
购销合同官司,我方已经收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申请转到我方所在地法院开庭审理?
本人去年12月中旬签定了一份《面料购销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由原告提供) 之后发大货之前的《面料产品质量保证函》里,也同样约定: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不抓人,也没有处理意见,也不给移交检察院,自己去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能否给以立案?
请问在异地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我一亲戚犯有职务侵占罪,原告公司是在成都同时在成都立的案涉案金额为十万零5千元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他的案件是在云南省内发生的
法院渎职,导致他人缴纳的巨额保证金被冒领。现在找到嫌疑人,公安局追查赃款下落,法院的涉案人员可否参与办理案件?
物流仓库发货时,不小心给司机多发了100箱货(有录像监控为证),价值为11400元,经多次与司机面谈,对方拒不承认自己有非法占有财物,而是表示可能交货时多给了接货方,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占罪起诉司机 我已经尝试到警务室进行办案,可是公安机关答复说,这是我方自己工作失误,多发了货物给司机,并非司机“
物流仓库发货时,不小心给司机多发了100箱货(有录像监控为证),价值为11400元,经多次与司机面谈,对方拒不承认自己有非法占有财物,而是表示可能交货时多给了接货方,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占罪起诉司机 发布者:宝供物流
法院立案后,还能提及立案前向派出所报案的事吗?提及后案子是否会被推推回公安?
有人以假证诱使我签定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当时我向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说这属于“合同欺诈”,购不成刑事,是民事纠纷,让我到法院起诉。立案时我在诉状中提及报警一事,法院让我出示派出所处理此案的回执,于是我来到派出所,可警方说此案未立案,不能出回执。我出示不了“回执”,法院也不予
公安局对故意致人死亡的案件不立案,也不给予报案答复,当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
我兄遇交通事故受伤,住进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有关责任人,在我兄王登友未死亡的情况下,欺骗说我兄王登友在医院己死亡并形成协议,骗我父亲签字,家里认为未死亡,手脚还能动并向110报警,岔河派出所冯建国骗我父亲说死了,脑死亡就是死亡,到医院冒充家属签字对抢救中的王登友放弃治疗,导致了王登友死亡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