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上层直属领导及公司有侵害合欺压员工的行为。例如:1,员工上WC需要申请牌,40多人就2牌。没牌憋着! 2,午餐吃饭限制时间(时间小于一小时)超时几秒钟都要罚款,罚款数目5元10元不等。随领导当时心情张嘴就说。3,公司不允许带手机,检查时翻员工兜,员工有异议还很有理的说,公司就有这权利。4,上班晚半分钟,罚
我是给物业公司打扫卫生的,是个女同志,月工资500元,成立供暖公司后,剪掉一个打扫卫生的,工资600元,开两个月,物业经理要扣押金100元,说是衣服钱,可衣服一共许值100元,要扣我们六个月,说实在的我们不同意扣,将衣服送回物业,物业将衣服给我们,说是工资还得扣,跟经理我们是敢怒不敢言,只好找到供暖公司,供暖公
q我于2005年在一家乡企业单位上班,上班期间从未与单位签过一次书面合同.单位也从未给我买过任何保险,如果单位要辞退我,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已的何法权益 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单位解聘,我该得到什么补偿?我负责的是收费工作,哪些证据足以证明我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个制衣厂,劳动者一旦进厂便不能辞工,如果要离开必须自离,但由于厂里会押四十天的工资,所以只能舍弃工资,只因为工厂所在区没有劳动局,所以无人管。厂里的制度很不合理,逢法定节假日也不给工人放足假数,最多也只有半天,生病也不让请假,加班也没按国家标准付工资,更没跟工人签合同。我想知道我怎样才可以维护我们
我于99年9月与审计局签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审计局把我分配到其二级事业单位审计事务所工作,工作三个月后未发工资。2000年1月1日审计事务所与审计局脱钩改制,成为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上了一年半班,此期间每月发300元,一年半后因未发工资我在家待业。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被工商注销。我至今也一直未拿
老板借公司亏损为由,开会口头通知降薪20%(1月12号开的会,说要从1月1号开始降薪)。本人进厂差不多两年,未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进厂两个月才给补签一份非常简短的自创版劳动协议书,上面只有填当前个人的基本信息,还有此份协议的有效期(一年),再无任何其他内容。 请问:如果本人不同意降薪,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
今天,我带着感冒的宝宝到示医院就诊,因为宝宝三天前在社区医院打过三天的吊针没好,而今天我们来到示医院被里面的护士打了三针后还进不去吊针药,没打好,还是换了别的护士才打好的,晚上我的宝宝睡了又哭,这样了三次,现在都还不安稳,我该怎么办?
2012年6月18日李某电话跟我说要跟我借700元钱下个星期还,我答应后李某让我把钱打到一个邮政储蓄的卡上持卡人为朱某,可钱打完之后至今未还,期间我曾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还钱,李某一直推脱。直至十天前李某开始关机,qq也把我拉黑从此没有音讯。请问我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