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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无故降薪20%,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无故降薪20%,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老板借公司亏损为由,开会口头通知降薪20%(1月12号开的会,说要从1月1号开始降薪)。本人进厂差不多两年,未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进厂两个月才给补签一份非常简短的自创版劳动协议书,上面只有填当前个人的基本信息,还有此份协议的有效期(一年),再无任何其他内容。
请问:如果本人不同意降薪,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另外,工厂规定:不交社保可获补助100元,此做法是否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吹自然风(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1-1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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