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9月17号拿的是8月份工资,9月18号提出辞职(辞职报告提交后能否不为公司工作,只负责交接?),到了10月1号我就不去公司工作的话下10月17号能否拿到9月份的工资?(前提是我们签订过一份协议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并且交接,不然拿不到工资,这点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于2011年9月入职该公司,当时把我的执业证也注册到该公司去了,后于2012年1月份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他们并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给我购买保险!并且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日为20日,合同上面也说明了不能拖欠员工工资,但是每个月基本上都会拖欠5至10天的工资,我已于6月25日提交离职报告,当时他们不同意,我就请假!回来后
我2月以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3月公司让我提交了转正申请,经理签了字的。但是我7月才领的毕业证,现在觉得在公司工作不开心,想提前辞职,公司不允许,我可以直接走人吗?我们公司每月8号发工资,我如果8月2号走,会不会影响我7月工资的领取。还有我可否要求补偿双倍工资,如果可以,应该要求从几月补偿? 公司没有与公司的
已经离职,公司答应赔付2个月工资,但由于财务失误发了3个月,我觉得不是我的问题不想还,怎么能不还?
已经离职,公司答应赔付2个月工资,但由于财务失误发了3个月,我觉得不是我的问题不想还,怎么能不还?公司想发律师函到我老家的地址,该怎么办? 可是发给我的钱已经剩下很少了,还有其他缓解的方法吗?
你好:我在一公司上个月刚离职,签了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做了十个月后因肩周实在吃不消而离职,在去年过年时公司放假比国假多放了两天,在离职时人事没有告知本人,但在这个月结算工资时两天扣了我近三百元,我的月薪是1461元,而且人事告知不做满一年没有年假,也没法用年假抵消,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因为人事说她们完全是
本人于2011年8月19日进入公司,公司制度规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这两个月中,没有缴纳社保,本人2011年10月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时公司保管。公司因业务问题,过年时放假一个多月,在未发通知的情况下,将工资超过1830的员工工资,都按照1830发放,并未有过任何通知,只是执行。且就本人在公司期
请问甲乙两人入职某代理房地产销售公司4个月,该公司从未提过签入职合同,一个月前又从工资中扣除200元说买社保,也未说过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申请,现月底甲乙提前2天提出离职申请,该公司说未提前一个月申请,不予发放本月工资,请问该怎么从法律的途径处理此事,谢谢!
请问协议离职的话,公司给予我赔偿的工资是上年平均月工资,然后我咨询了下说是税前的,那具体包括哪些收入算在一起呢? 另外,我是去年4月(6月本科毕业)在单位实习,劳动合同是从5月份开始签订的,请问现在协议离职,一年的收入是从去年几月份开始计算的? 万分感谢大家的帮助,急求~~~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15年但保险只上了7年,想咨询是否企业能补偿,补偿金额多少。再就是第十三个月工资是否能补偿!非常感谢!
如果跟单位提出离职,领导批准了,但是我们工资是3月发一次,我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提前结清工资么?还是只能等下一次发工资的时候才能拿?还有保险红本是由人事经理保管,离职的时候如果她不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