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2月份休的产假,正好赶上今年上生育保险,所以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我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了北京市最低工资1260元,我现在申请的生育津贴基数为2806元,但这两项加起来也没有我产前的工资多,差额是不是应该补回?补差额时关于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是否要扣除?现在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已申报,但社保中心还未将款拔至我公司帐户。我7月份上班后,部门其他人员涨工资了,我申请涨工资,被部门领导告知我现在属于特殊照顾期间,工资暂时先不考虑上调,请问这合理吗?如果我现在想休假,能以什么理由呢?
在怀孕期间因为身体问题不能正常上班,公司不合理的不发放产假工资应如何处理?
在怀孕期间,因为本人的身体问题,容易导致流产或早产。故此整个孕期休假在家休养。公司要求我开具整个孕期的病假证明回公司,否则当我自动离职。但医院有所规定不能开长时间的病假证明,所以我拿了我容易导致流产或早产的检查证明找了相熟的医生,叫医生一次过帮我开了多张病假证明,证明由我怀孕5月一直开到预产期。病假
公司买了生育保险就不用发产假期间的工资了吗? 问 题: 我在一工厂上班,公司有劳动合同,现在在休产假,但是工厂没有在给我发放工资,我打电话问其原因,工厂的人事说是给我买了生育保险的,叫我把住院的资料一起交给社保,社保会一次发放给我,但是那里面是住院医药费与生育津贴,那我的工资就是没有给我发放了,工厂这样做是合
我跟医院没有签合同,签了一份进修协议。医院给了4个月的产假,假期到后上了几天,科室要让上夜班,因为身体没有恢复不能上就又就请了1个月的假。医院说我的假期超了没有工资不给发,我该怎么办?
公司是在我生产之后开始缴纳生育保险的,这样我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险补贴及报销了?我的生育费用应该怎么报销,工资应该怎么发?请高手指点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女职工,今年我请30天小产假,单位扣了我当月奖金,这次补发一个月工资,又按天数扣了工资,按照我们单位文件,以后只要发放什么奖金,都要按天数来扣除奖金。请问单位的文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