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请教一个问题。我2009年是挂靠在甲公司做销售(原材料、加工费、税金及管理费自己结算。甲公司不发我工资,属于自己销售产品,扣除税费剩余是自己的)。甲公司是法人自己管理财务。2010年上半年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发票由甲公司开出。 2010年下半年我自己成立公司,向乙公司供了15000元产品,发票由我公司开出。当时也告知账户变动信息。在2011年元月份和四月份,乙公司分两次将15000元钱汇至甲公司。我也是五月份才知道的。后来乙公司知道这件事多次向甲公司法人催收无效后,乙公司以法人授权书委托我处理。经过多次讨要,可甲公司还是不付,他承认欠甲公司钱。上次还叫110来处理后也无果。现在乙公司嫌烦了,也不管了。他承认15000元付了,剩下的是我和甲公司的事了,与他没关系了。 请问:1、现在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受理吗?能否以侵占罪立案? 2、我有资格向法院起诉甲公司吗?
我是浙江嘉兴开店的,有个顾客来我这购买衣服,成交价是7000元,刷卡时小票未出,但是顾客收到短信说钱扣了,顾客就拿了衣服走了,后来查实钱并未到账,事后我找到该顾客讨要7000元,对方既不肯付7000元也不还我衣服,之前我去报诈骗,警方说不能立案,也帮我去讨过,对方就是不还,我能否去派出所告对方侵占罪?一个疑问是
08年一朋友借我的钱,我让会计借的,借条也是会计收。但是一年后我从会计那拿回借条,发现借条格式非常简单,就是“今XX拿走贰万元。08年12月20日。”我催要借款,对方不给,还不予承认,说拿走的是自己的钱。我告被告借贷,但因证据不足两次都败诉。会计也不予作证,只说要是法官调查的话她会实话实说。我有偷录下跟会计的
我们公司(民营,非国有)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一名普通员工(兼职,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合同手续)的报销款项中多出了10余万元无法解释的费用。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员工在网上(ERP电子系统)填写报销申请,发票给财务,财务审核后节点通过,然后费用归属各领导节点审批后出纳按照应付账款审核通过后予以支付。所有审批工作都
我向他买东西,结果多付了10万元进入他的账户,他说如果你不急用,我给你每月500元利息,两个月后再还清10万给你!后来他没有还钱,也没有借条给我,我应按什么诉讼理由来起诉?如果是不当得利,法院会不会以借款为由驳回我的请求啊?
我租了当地供销社的房屋,而后进行了转租,第三人是收废品的,收废品的回收物有一天自燃,烧毁了供电局的变压器,供电局找我赔偿,我已经赔付了供电局,请问我如何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以何种法律关系进行起诉?
上海——百联公司OK卡网上充值1元,额外赠予积点(10个…100个)即:大家平时网上充值积点,都是习惯用一个窗口充值积点,如果大家平时习惯用几个窗口充值积点,当充值1个窗口积点时,其余几个窗口都会相应额外赠予积点。 这一“天上掉馅饼”即“彩票中大奖”二个小青年惊喜发财了在合法支付平台,分40多次充值,
我出具了一收据如下: 收据 今收到彭华退还广东地产代王清付的诚意金! 丘伟 现彭华以我不当得利的理由上诉,要我退还诚意金!请问我如何解决!!谢谢!
韩某与赵某是同一分厂的机修工和操作工,厂区有一批废旧的电缆线堆积在垃圾厂准备处理掉,韩某和赵某以维修设备需要为由,将部分电缆线拉回自己的车间锁在放置机修工具的柜子中。后来考虑到拉回的电缆线太多肯定用不完,两人便将部分电缆线拨成铜线拿出厂区变卖成钱,这种行为能辩成职务侵占吗?
赵某在一家公司打工,几月前为机修科的仓库管理员,管理机修科所有维修工具和维修配件,持有此仓库钥匙。后面因为公司裁员,整个机修科被解散,赵某被调到其他科室从事车间设备维修工作,原仓库中的维修工具和维修配件也被分散到各车间自行保管,只留有一些公用配件放在原仓库中,仓库现在没有管理员。赵某虽然调离了仓管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