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未到期,租金半年一付,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要求解约,且未支付下半年房租,请问,这属于违约么?合同约定的水电保证金是否应该退还?谢谢
门面合同未到期,承租方推说生意做不下去了不再租赁这门面,我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吗?
门面签了3年租赁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承租方推说生意做不下去了不再租赁这门面,我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吗?
租赁合同没有期限,这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但在合同中注明了“除政府征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甲方能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将合同更改为有期限吗?谢谢!期待回答。
我跟房东签的合同里面有一条是---拖欠房租房东有权不租给租户。我们的合同签的是六年,但是我们还有四年的合约,这个月我们拖欠房租已个月左右,房租是交到8月份就到期了,房东说8月份过后就不租给我们了,那么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青岛某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摊位合同为一年有效期,合同规定了合同到期时间和摊位号。现在一年的合同期(即合同规定的到期时间)尚未到期,市场管理部门要求摇号换摊位。请问这是不是有违合同规定! 另外,合同我这边遗失了,但摊位营业执照对摊位有效时间及摊位号有明确规定,请问营业执照是不是具有和合同同样的法律
今年3月签下一个门面租赁合同,合同日期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0日,合同期一年,租金写明标准为每月3500元,后面注:从2012年4月1日开始按随市递增,从2012年3月份递增的话随市递增,合同背面写:如承租方要求继续承租,以每年10%递增额递增!现在情况,房东2012年7月1日上门收取房租时,要求交纳10%的递增,且要求补足
我们统租了长沙一个安置房小区的第一层门面,打算用来做市场。跟安置房分配的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及租赁合同,如今,极少个别的房东打算收回门面自己做,请问我们从法律角度上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门面签订三年合同,目前还有一年半到期,房东要以出售给他人的理由要求收回门面,不再租赁给我们。我们装修、设备总投资接近8万,月租金2400,请问我们可以要求主张哪些方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