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后又被变卖,期间中断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93年在山东省龙口船厂参加工作,当时为固定工(毕业分配),直到2002年,企业改制成为以厂长为首的承包股份制形势。但对员工无任何补偿。当时因为企业经营效益问题(开二百多元工资),企业与我们好多员工达成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工厂工职,自谋生路。劳动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企业交纳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为了生活
劳动纠纷,我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可以,得到补偿的机会有多大?
本人于08年开始就职于一家日本企业的办事处,08年年底这家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开了一间工厂,并正式成立了现地法人公司,但是由于公司主要人员都居住在市区(我住在长宁区),为了便于上下班,公司买了车作为班车每天接送大家上下班,但是由于下班时间不固定,老板不走谁都走不了,我向公司提出了加班费的要求,但是公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
我们是山东省金贵酒厂家属院(因人多由曲房改造)住户,都是原金贵酒厂失业工人,一家3—5口人,住30㎡的房子,没有稳定经济收入,生活难以保证,还要照顾老人,抚养学生,没有能力购买房子。 曲房现有住户40家,曲房住户是由酒厂按分,由高到低的分房标准分到的住房,1997年盖了酒厂新家属楼,一等分分到了新楼房;二等
我爱人在一家韩资企业上班,现在企业将在近期宣布破产,但是领导对消息还一直对职工保密,现在我爱人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劳动保险这一块马上就要用了,企业现在要破产的话能给职工补偿吗? 盼复,谢谢!!
破产国有企业的土地转卖后,现有职工如一次性经济补偿,有多少可以补偿
我是浙江嵊州市丝织厂的一名职工,工厂从2001年开始一直停产,现有职工也属于待岗人员,一直自谋生路,今年6月,我厂土地以6亿元卖给某房地产公司,我们职工如果一次性经济补偿会有多少?我工龄已经22年,还有12年才能退休
2008年之前我被公司外派工作,是拿年薪的。2009年被招回上海,职务升了一级,几年的工作考核都是100分和优秀。但是,我的工资被降了40%以上,公司没有任何的书面协商和合同更改。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向企业要求经济补偿和二倍的经济赔偿吗?是否已经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