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在2007年欠我13300元,在欠条里约定2008年1月30日还清欠款,如此日期前不还款,按当时银行利率3倍计算利息。此有到现在欠未还款,请问这个利率是指哪个时间,哪个类型的利率?我应得的利息应该是多少?有没有公式?
法院终审判决由被告和担保人偿还,可被告无力偿还,连带担保人在承诺中只是提到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直接从保证人帐户中扣收相对应款项(可帐户上根本就没钱),保证人除了有一套未还清房贷的商品房外也没其他财物,终审判决2009年11月5日就出了!我该怎办?
对方2年钱问我借20万 但是没有抵押只有借条 借条只有借款日期 没有还款日期 这样有法律效果上的时间问题吗 这样的借条一般法律效应吗? 2 还款的话只有这些证据可以依靠法律手段要回钱吗 如果对方不肯或没有偿还能力 怎么办? 就这些 谢谢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案,检察院是以这个罪名起诉到法院,一审中第一次开庭还未下判决书,受害者那方认为定罪轻,后找出一份医院证明和三个伪证人作证,第二次开庭时检察院公诉人欲以“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定罪,建议法院量刑“十三到十五年”。又经过三个多月时间,法院才下来判决书,最终定罪还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刑
2010年借给朋友临时周转七万元钱讲好三个月还清,由于对方业务出现问题到现在利息和本金未还,现在打电话也不接。借条8月4日到二年,请问我是给他发律师函还是直接起诉?相关的费用要多少?
尊敬的大律师您好:1997年,我中专毕业后,经安丘市人事局分配到了安丘一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属企业性质,身份为国家干部,工资根据安丘市劳动局核定的数额发放并缴纳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好景不长,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了,当地镇政府安排我去了教育工作在中学任教至今,期间的工资按照镇政府临时工工资标
我妈妈在2010年2月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被面包车撞了一下,右腓粉碎性骨折,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由于位置和年龄关系,到今年4月份才去医院取的钢板。想请问一下如果打官司的话,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能赔到多少。(对方的车有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