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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屋动迁有关问题

房屋动迁有关问题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金有(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07-2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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