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集体)原来是在黑龙江X设计院(国营)工作, 1985年设计院为了解决单位职工子女就业,成立了打印晒图服务社,主管部门是X设计院,我们是集体编制,并在劳动局备案。我们和国营单位是混岗工作,每个月由设计院通过集体财务转发给我们的工资,大集体经理也是由设计院领导下文任命,大集体进、转职工也必须经设计院批准才能通过。设计院把楼房的7楼给我们当晒图的工作场所。一楼一个门面当打印晒图服务社(大集体)的对外营业场所,大集体只有2台晒图机和电脑是固定资产,再无任何资产。 后来由于单位不景气,我们大集体人员由1999年末陆续被放假回家等待上班通知。2000年8月30日黑龙江X设计院和哈尔滨X大学合并,并搬离了原来的工作场所。设计院原来的工作场所给了X大学出版社,X大学出版社把7楼晒图室占用,并把一楼的地下室作为占用晒图室的补偿,无偿给打印晒图服务社使用。并与2005年与我公司Z经理签定协议。Z经理把地下室和打印晒图服务社的一楼办公室都租了出去。我们从2000年就开始了找设计院领导要求解决工作问题,但一直没解决,直到2007年才知道出版社给大集体打印晒图服务社的地下室房产,我们要求Z经理给我们用房租金交纳养老保险,但Z经理以没钱为借口不给我们交,并说不清租金的去向。我们就在设计院的领导的协助下,罢免了Z经理,选出了新经理。但在与地下室房产的交接上出现问题,X大学的资产处要求我们必须以单位名义才能签地下室的使用合同,用个人名义不可以。我们原来的打印晒图服务社因为营业执照一直没有做年度验照,也因为打印晒图服务社换了新经理,也没法更换法人代表,打印晒图服务社的公章也被设计院领导收回了,设计院也不准我们用原来的公章和X大学资产处签定房子的使用协议。在设计院的同意下,我们成立了新风股份制公司,大集体名单在册的24人中,一共有13人签字同意成立新风股份制公司,但我们没去工商部门办理打印晒图服务社废业手续,打印晒图服务社和新风公司也没办理任何交接手续。因为我们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和X大学资产处签定地下室的使用协议。新公司也没有任何资产,什么经营活动都没有。 我们从92年就开始交纳养老保险,98年因为设计院任命的经理(设计院国营职工)无故不再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致使我们从98年以后再没交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去X设计院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设计院以我们已经是新风股份制公司,不再是打印晒图服务社职工为由,拒绝为我们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我就想问问:在同意打印晒图服务社废业的时候,我们正式职工24人中,有13人签字同意,其余人当时没在或没来,就没有签字,成立新风股份制公司合法吗,要是不合法,怎么才能让我们重新变成打印晒图服务社的职工,只有我们是打印晒图服务社的职工,设计院才能为我们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本月份截止,我在这个私企干了14年多了,之前没跟我们签合同和办理养老保险什么的,我们是今年9月底才签的合同,签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是9月27日,按新劳动法规定签合同之前9个月是该赔双工资的,但企业没赔,我们也没问。合同上签的按国家政策办理五险一金和一点基本的福利(2块多钱的中餐),中餐本来
劳动关系方面的求助 我们(大集体)原来是在黑龙江X设计院(国营)工作, 1985年设计院为了解决单位职工子女就业,成立了打印晒图服务社,主管部门是X设计院,我们是集体编制,并在劳动局备案。我们和国营单位是混岗工作,每个月由设计院通过集体财务转发给我们的工资,大集体经理也是由设计院领导下文任命,大集体进、转
我自2007年6月进入一家保险公司团体业务部工作,至今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07年8月的时候公司说是像我们这样的临时工没有适合我们的合同,要我们签一份保险代理合同,但是我平时工作的内容与代理合同完全不相符,上班时间处理的是公司的一些内部事务及维护公司的一些客户合作关系,以前的时候上班打卡,近一年所有人都不打考勤,
求助 在国有企业上班,跟进一客户近半年,客户对公司推出的业务兴趣,打算在这个月签订购合同。但是今天上午主打电话管强制要求将客户转单给另一新来同事(和其有私人关系),中午回公司和主管吵了架。主管说另补尝,但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补尝内容。这是目前手上最大,也可以说是公司最大的单,请问要怎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我是家里的老二,我哥经常骂我妈,稍说错一句话, 我哥就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摔得碎碎的,而且还骂我妈,我妈现在被我哥弄得有点痴痴傻傻,不知道说哪句话才不得罪他.但是我哥还是鸡蛋里挑骨头,经常是三天一大吵,骂我妈.我妈每次都被气得生病住院.家里实在不是家了,没个安稳日子,我经常在外地,家里我妈看到我哥就像老鼠见猫一样.我只
A的父亲和目前瞒着A在高一就离婚了,为了A的高中生活,父母一直瞒着A。A最近高考成功,正当喜悦之时。A得知了这样的情况:A知道了其父母的离婚,并且得知A的父亲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没有承担A的学费生活费,对A几乎不管不问,最近又把原本计划给A继承的房子卖了,并且扬言A从他那里拿不到一分钱。 父母的离婚不能影响孩子,
我的弟弟在一家公司做送货员,公司要求将货物送上门,但货物在送上门的期间被偷了,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 公司要他全额赔偿,说不能确定是他自己拿了还是被偷了,他一共被偷了两次,第一次连车带货被偷了,自己认了,这一次是确实赔不起了. 公司的工资是一千五包干,连续30多天没有休息了,
毕业后我一直在云南一家国企工作快3年了,今年6月辞职后半完相关手续就回家了(青海)。档案委托公司交到当地的人才市场了。 回家后通过家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把档案转了回来,但在办人事代理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的档案里没有原单位或托管的人才市场开的人事关系的手续和文件,说我的人事关系还在云南,不能办理人事代理,只
同户籍地的两人(雇佣关系)在外地发生劳动工伤纠纷能回户籍所在地受理案件吗
我一个堂哥受雇于同村一个包工头,前段时间在甘肃一个矿工地上发生事故受重伤,经签定属五级以下伤残.现因不服包工头的赔偿,想回本地和向本地法院起诉该包工头,请求合理的赔偿经额,请问,这样的情况当地法院能受理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