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自身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几个问题
1、属于违约。
2、你有权解除合同。
3、可以连续计算。
4、可以要求补交。
5、不上班,属于。
6、可以要求补交。
7、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给予赔偿。
1、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和不给你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2、是否辞职你自己决定,如果辞职的话,应当提前30天书面提出。3、工龄只有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时候才有作用。4、如果你能证实签订合同日期是9月的话,你可以要求7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补投社会保险。5、你不书面通知就辞职属于旷工,单位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6、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社会保险和加班费。7、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1、不是违约,而是违法;2、以未支付加班工资、未交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3、补偿工龄?不懂你的意思;4、可以要求赔偿金;5、算旷工(写:被迫辞职书);6、可以要求补缴;7、可以。
属于违约
按劳动法规定,职工可以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主动辞职的话,有些权益就得不到了。但可以找其它理由辞职。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